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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改革方案出台消息去年频传最终仍难产(4)


时间:2013-01-05  来源:南方新闻网 点击:

  贾康:房产税的问题,争议非常激烈,我是作为力主推进改革又挨了不少骂的人。我认为应该尽可能作出必要的信息披露,给社会公众吃“定心丸”。比如,以后所有社会成员的第一套房或者家庭人均计算下来的一定标准之下的基本住房,是不用计征房产税的。试点中,上海方案只涉及增量,重庆方案也是只调节高端。还有人认为,第二套房是给自己买了一个商业性的社会保险。这有一些道理,那么对第二套住房,能不能税率从轻,我认为这些问题完全可以探讨。

  如对这两点尽快形成相对清晰的原则性态度,接下来便可讨论怎么按照支付能力原则去调节高端。对高端也不是硬要“伤筋动骨”,应该完全符合市场经济税制的“支付能力”原则,抽肥补瘦。这就是促进先富起来的阶层和低收入阶层在一个社会共同体里享受改革开放成果,实际上是一种共赢。

  通盘改革要靠财税改革打开局面

  南都: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所提出的明年经济工作六大任务之首中即包括结合税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你怎么看财税改革的重要性?

  贾康:经济社会转轨期将面临的是深刻的制度变化,而十八大提出的改革的核心问题就是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同时还要面临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公共服务体系和纳税人的关系。这些基本关系都汇合聚焦到财政的制度安排上,如果不在财税这个方面根据已经积累的矛盾实质性推进改革,通盘的改革就打不开局面。在这个情况下,我认为决策者会非常清晰地意识到,必须加快财税的改革,来联动通盘的配套改革。

  南都:近年“税收痛苦指数”频繁引起国人注意,过去几年来,我国提高了个税起征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结合税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你怎么看我国结构性减税的必要性?

  贾康:近年我国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措施,但从回应社会诉求和进一步改善宏观调控推进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客观需要考虑,结构性减税仍有加大力度、做足文章的必要性。因为结构性减税是扩大内需的重要机制之一。而且在国内经济潜在增长率有下落之势,实体经济层面不少市场主体信心不足、士气不振、盈利前景看淡的情况下,很有必要运用结构性减税冲抵不良预期。此外,我国产业结构、产品结构面临迫切的调整、优化任务,提高增长质量加快发展方式转变需要充分运用税收等经济杠杆。


  随我国企业主体和居民个人的纳税人意识、公民意识上升,税收负担的关注度也迅速上升,由本有支付能力的先富阶层承担的直接税比重低到近乎微不足道水平的问题,是目前税制结构中的显著缺陷。

  中国现在间接税比重很大,在全部税收中占比近70%,老百姓所愤愤不平的“馒头税”,就是消费品里以间接税形式存在的税负。这种税制结构带有“累退性质”,就是说低收入阶层,实际的税收痛苦程度越大,因为低收入阶层的收入中有60%~80%甚至更大的比重用于满足生存需要的基本消费品支出,因而不得不承受这里面所含的间接税负担。高收入阶层的支出中购买得更多的属于发展资料、享受资料,实际的税收负担痛苦程度要小很多。

  目前需要以低收入端、小微企业端、实体经济端等为重点的结构性减税,配之以其它的税制改革和优化收入分配的举措,来回应公众关切,顺应民心。

  南都:在进一步推动结构性减税的工作中,哪些是要点呢?

  贾康:可能有以下一些可以考虑重点推进的,第一,在进口环节适当地、有选择性地降低关税;第二,以增值税替代营业税的改革可继续铺开;第三,小微企业的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已于2012年实行,还需在各地尽快形成完善细则;第四,对企业的研发投入、技改项目和可界定的创新活动、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项目、动漫等文化创意产业等,应积极适当匹配所得税抵减、增值税和营业税降低税率、相关融资支持的税收优惠等结构性减税措施。第五,今后在个人所得税深化改革中,应创造条件结合“综合收入”和“家计扣除”等机制,以及培育中等收入阶层这一重要方针,体现更有力的结构性减税安排。第六,结合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养老体系建设,在展开基本养老制度“第一支柱”建设的同时,有必要积极研讨和实际探索以税收优惠措施支持企业年金等补充性养老保险机制“第二支柱”的建设,以及商业性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发展。最后,为鼓励我国租房市场发展和减少住宅空置率,可以研讨对房主出租时相关税负的一定调减,以促进住房这一重要领域中资源配置的进一步优化和可用房源使用权的高效合理流动。


来源:南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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