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按照省里的要求,资金直接下达到县后,市里应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管,但市里认为资金未经市级无法监管。多年来这样的摩擦屡屡发生,为保证实施成效,一些项目只好再回归市财政。
各方开始反思,财政省直管县是否适用于全国。在财政省直管县的改革中,浙江模式是不少地方借鉴的蓝本。1992年至今,该省已连续四次出台政策,扩大一部分经济比较发达市县的经济管理权限。
辽宁省财科所所长王振宇对《财经》记者表示,浙江具有特殊的省情,在全国不具有普适性。浙江省大中城市偏少,地级市规模不大,对县域经济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有限,因此适宜推行直管,而这种条件并非省省具备。而且实践证明,省直管县并不能将所有问题解决,比如大力推行改革的海南省就效果平平。财政省直管县是为解决县乡财政困难问题实行的权宜之计,治标不治本。“可以预计,总有一天会走回头路的。”王振宇说。
王振宇说,地方经济都是区域经济,没有必要人为割断,抛开行政体制的财政体制单边改革是一种越位性改革,往往会带来混乱。而且,国务院原文件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实行改革,到财政部文件中则变成全国一盘棋,这不合适。据他了解,对于2012年底完成财政省直管县的目标,财政部内部的争议也比较大。
另外,省直管县的改革目标之一在于减少政府层级。这是否意味着层级越少越能管好?王振宇说,中央直接管基层政府就能管好吗?从国际经验看也并非层级越少越好,法国只有50多万平方公里,人口6000多万,尚有四级财政,中国这么大国家、这么多人口只设置三级财政并不妥当。一刀切地进行省直管县改革不可取,各级政府根据省情应该拥有一定的选择权。
有研究认为,中国省级行政管理幅度以1∶50为宜,即一个省管50个县市。而据统计,目前全国所辖市县超过100个的有24个省,49个以下的只有9个省。省直管县改革后,许多省级财政的管理单位,由原来的15个左右迅速增加到100个上下。如果处理不好,财政管理难免鞭长莫及。
对于改革后出现的省级财政管理半径难题,有学者主张逐步调整省内县级行政区划,或者将省级区划缩小,增加省份的数量。刘尚希认为,实施难度有多大暂且不提,这些措施实为削足适履之举,并非解决问题的关键。
求解“辖区财政”
“强推财政省直管县,等于医生未查明病因就开始动手术,那不是要死人吗?”刘尚希表示,政府层级变化有一个自然的发育过程,只可顺势而为,不可强力推行。基层财政困难问题的解决,依靠市级再次管县也不现实,根本之策在于强化各级财政的辖区责任,建立有效的辖区财政责任机制,这也是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核心。
按照现行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思维逻辑,每级政府都各过各的日子,追求各级财政自治的状态。如此,每一级政府就都要有自己的财源、税源、财权,以与其事权相匹配。这使每级政府都把焦点对准了本级财政,而不是辖区财政,导致各级政府的辖区财政责任缺失,尤其是省级政府。这种重视本级财政、轻视辖区财政的格局,也导致政府层级越低,财政地位越不利。
刘尚希认为财权上移不是错,但要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上级政府重视辖区财政,也就是一级政府必须对所辖区域的财政负有纵向平衡和横向平衡的责任。省级政府对于省、市、县、乡之间的纵向财政平衡和各个地、市、州之间的横向财政平衡负有责任,市一级也应是如此。在这个前提条件下,财权上移的同时,财力才会下移,基层财政才不至于“哭爹喊娘”。
前述财政部官员表示,财政省直管县改革并非财政体制的根本性变化,而是一种财政管理方式的变革,最初是为减少层级、实行扁平化管理以及解决县级财政困难而设。改革实行以来各地都在探索,探索过程中方方面面有各种意见,有赞成的,有不赞成的,有的地方改革比较积极,有的偏于保守。由于该改革不涉及中央和地方财力分配最核心的内容,只是管理制度的变化,所以各地实际操作的弹性也非常大。而且,在行政体制不动的情况下,单独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肯定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比如市级财政如何重新定位等。
该官员说,减少财政层级是不是最佳途径、管理上是不是最省力省事,现在都很难讲。改革接下来如何走,还要等上面定调子,研究以一种怎样的统一形式往下推。在定调之前,只能以现在这种状态先维持着。
来源: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