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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犯法 陕西省渭南市中院院长张振伯成为中国最牛(2)


时间:2013-01-26  来源:法制传媒网 点击:

  
  陕西省人大主要领导接到反映信后特别重视,要求省高院尽快依法办理,有错立纠。2011年10月,陕西省高院审委会最终认定渭南中院的第一份调解书是生效文书,责令执行局立即执行。可是一直到2012年5月25日、张振伯院长又一次签发(2012)渭中法民监字第0011号中止执行、提起再审的法律文书之前,一直没有执行。
  
  在这份民事裁定书中,渭南中院承认【2007】渭中法民再初字02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内容“违法”,应予再审,再审期间中止原调解书的执行。
  
  一份本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先是无端被口头宣布不生效而拒绝立案执行,时隔四年半又承认生效,但称内容“违法”而裁定再审。渭南中院出尔反尔,视法律为儿戏。
  
  当事人项武玲和代理律师认为,这是渭南中院院长张振伯惯用的手法之一“拖”,是为既得利益团伙赢得时间,以便能瓜分到更多的经济利益。
  
  既然张振伯院长发现【2007】渭中法民再初字02号民事调解书内容违法,为何不在当时就提出?为何不立即依照法律程序办理?而是折腾了近5年后突然给出这么一个让人怀疑其目的性的裁定书?为何2012年5月25日下达的这份民事裁定书时至今日没有任何下文?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检察院是不是应该以滥用职权罪和渎职罪介入调查?纪委是否应该对群众实名举报张振伯院长受贿一事进行调查?
  
  习总书记指出反腐败是实现“中国梦”前提,要求要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果陕西省委、省纪委不尽快查处此案,就是直接挑战中央的权威!


来源:法制传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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