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此症结,2012年11月28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了《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下称《草案》),对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等进行了修改。同时,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根据1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内容,此次《草案》的重点是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修改。即主要是针对现行《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修改。业内专家预计,修订后的《草案》中征收补偿标准可能会提高到现在补偿值的至少10倍。
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告诉记者,“目前还不知道修改细节。”不过他认为,农村集体土地或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复杂得多,包括城乡接合部、乡镇、新城等大量的土地都是集体土地。
姜明安举例说,政府以一亩地6万元的价格征收后,转手就可以通过招拍挂卖给开发商,价值600万元,巨大的价差导致了矛盾频发。而在《草案》中,如果将征收补偿提高10倍,农民一亩地能拿到60万的征收补偿。姜明安称,《土地管理法》需要修改的地方,不只是补偿的问题,对未来集体土地入市的补偿也很有参考价值。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表示,《草案》获通过,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提供了条件。有专家认为,未来土地法还可能进行更多的修订,比如增加税收调节的方式,使部分土地收益成为地方财政收入。
而该《草案》的审议无疑为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奠定了基础,也预示着《条例》出台在即。
来源: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