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解忧?需从以下几方面下功夫。1.加快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农村道路交通、农田水利等大多属于准公共产品,要逐步加大各级政府的建设投入力度,逐步减少直至取消村级配套。省级要进一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保证每年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增幅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各市州、县财政预算中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比例应予以硬性规定,通过政府考核、社会监督等形式确保政府资金的到位。同时,充分整合各部门涉及到农业、林业、交通、国土、能源等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把国家支持与农民投工投劳有机结合起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通过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方式,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三是走投资主体多元化之路,拓宽筹资渠道。可以按照“谁享受、谁负担”和自愿的原则,引导民间投资主体自主投入。运用联村联建、联户联建工程,实行共同管理、共同经营、共同受益;也可实行政府搭台、业主开发、农民参与、滚动发展。通过创新引导商业银行涉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2.努力形成科学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运模式。一是解决管护经费来源问题。在基础设施规划阶段就要考虑运营管护经费问题,将其纳入项目总投资或明确管护经费来源,建立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县、乡两级财政要把管理养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采取县级财政拨一点、乡村财政补一点、村民自主筹一点的模式,建立稳定的农村基础设施养护资金渠道,使农村基础设施真正走上平时有人管、坏了有人修、更新有能力的良性轨道。二是积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基础设施管护体制和运营方式。明确产权主体,健全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责任。对于纯公益性、准公益性、小型基础设施分别采用不同的管护方式。三是积极发挥农民自主管理的作用。鼓励扶持当地水利管理协会、股份合作社等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由协会负责工程维护管理、费用收取及工程更新改造等工作。
3.着力突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薄弱环节。一是进一步加大以小型水利设施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建设力度。争取扩大中央和省级小型农田水利补助专项资金规模。突出抓好现有小型水源工程更新改造、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和小型灌区渠系续建配套节水改造,解决因为灌溉水渠建设与维护落后造成的灌溉难问题。二是继续加强农村公路、特别是落后地区公路建设。加快自然村与自然村之间、自然村与行政村之间、行政村与乡镇之间的道路衔接建设。对部分公路建设严重滞后的村要给予政策倾斜。三是进一步推动农村电力扩容提质。
来源:农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