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评】
@央视新闻:#央视微评#【当政策遭遇“民意黄灯”】闯黄灯以教育为主暂不处罚,此言一出,坊间普遍赞赏。权力退一步,便能赢得三分尊重;权力懂得节制,就能化被动为主动。公民意识勃兴时代,征询民意,遵循公义,制定公共政策便可少一些左支右绌;避免朝令夕改,也才能树立新规权威,实现与民意的共振与共赢。
@人民日报:【微评论:闯黄灯不再“斩立决”】对闯黄灯教育为主暂不处罚,公安部的最新通知,尊重民意,考虑了执法中的现实困难,值得赞赏。但对现有争议,并不因“暂不处罚”而消失。期待交管部门博采众议,科学论证,真正完善规则。公众则不可因此有“法不责众”的错觉,遵守交规,既是公民义务,也是安全保障。
@中青报曹林:公安部称黄灯新规缓行,公众千万别有“又可以闯黄灯”的想法,此次新规虽在反对和质疑声中未实行,却在讨论中强化了对闯黄灯危害的认知。公安部称只是缓行,没有废止,需要一个良性的互动,如果车主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以后完善的黄灯新规会更宽容。如果有“又可以闯黄灯”的非理性认知,只会刺激严法。
“闯黄灯”争议大事记
2012年10月8日
公安部发布新修订《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及《机动车登记规定》。新交规中,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从之前的记3分提高到了6分。
2012年12月28日
据媒体报道,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说,抢黄灯同样属于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
2012年12月底至今
“闯黄灯罚6分”的相关规定连日来受司机诟病。“黄灯亮起就要停车,没有反应时间”、“黄灯设置已经失去意义”、“交管部门工作滞后”等观点引起共鸣。
2013年1月1日
成都交警对闯黄灯者进行了罚款200元、记6分。
深圳交管局则表示,暂不对“闯黄灯”行为进行处罚。
之后,多地交管部门均表示暂不处罚。
2013年1月2日
公安部交管局表态,在车辆正常行驶过程中,只要驾驶人注意力集中、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行经交叉路口时减速慢行、谨慎驾驶,“抢黄灯”和追尾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2013年1月4日
对“闯黄灯”条款,公安部将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同时,公安部表示,“闯黄灯”条款的目的是培养驾驶人在路口减速慢行的习惯。执法人员会慎重对待闯黄灯扣分处罚。
2013年1月6日
公安部交管局表示,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对目前违反黄灯信号的,以教育警示为主,暂不予以处罚。
本版采写 新京报记者邢世伟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