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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经济适用房“机关团购”疑云(2)


时间:2013-01-05  来源:人民网 点击:

房管局长回应:

是政府优惠政策

“局机关人员团购的是龙杰苑小区,有100多套房。”6月15日,郑州市房管局政策调研室一位工作人员对本报记者说。另据了解,龙祥苑小区的1085套经济适用房的团购主体为房管局的两个二级机构和其他两个省级单位。

当日下午,郑州市房管局负责人王局长应约接受了本报专访。王局长表示,整个事情就是郑州市政府为聚集郑东新区人气对率先将办公场所搬迁至新区的单位提供的一项优惠政策,作为地方房地产市场行政主管部门的郑州市房管局并无不妥之处。

他分析认为,要历史性地看待问题,本世纪的前四年,郑州房市低迷,经济适用房位置较偏远、配套不完善、楼盘质量差,甚至一度出现打折都难销售的情况;而郑东新区在2004年还一片荒芜,企业和市民对入住新区发展和生活都持观望态度,房地产开发商也不愿意担风险,怕建了卖不出去,况且经济适用房本身就不赚钱。郑东新园作为新区的第一个住宅小区,销售更难,在这种情况下遂向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等单位进行了团购预定。

王局长所说的政府优惠政策,即是2004年1月郑州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的“原则同意市房管局《关于郑东新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汇报》中提出的意见,已在市区参加过房改的家庭可以在新区限购一套经济适用房。”但是,记者在该局向上级的汇报材料中看到,参与团购者大部分却成了“无房老干部”、“无房干警”、“无房职工”。

记者提出,2004年该小区开建之时,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出台了《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要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房管局为何只遵守地方政策,却违背国家的相关规定?该负责人指出,经济适用房分为面向社会、拆迁安置和特困企业集资自建三种,而这些团购的经济适用房符合政府鼓励进驻新区的优惠政策,没有占用“面向社会”的指标,因此并不存在侵占百姓利益和变相腐败的问题。

那么,郑东新园小区到底占用了“面向社会”的指标没有?记者就对方提供的郑州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4年第3号)上写的“全市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确定为50万平方米,其中,郑东新区建设规模为30万平方米”内容提出质疑。该负责人看到“其中”两字表情变得紧张起来,认为此处措辞不当,应该改作“另外”。

郑州市房管局到底多少人参与了团购?该局负责人表示“数字刚报上来,未加核实,不便透露”。记者不知,面对占据城市相当比例的中低收入家庭,倘若自己率先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住上舒适宽敞的“经济适用房”,他们能否心安理得?

《市场报》 ( 2006-06-19 第03版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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