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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被认定投毒入狱10年不断喊冤 专案组重调查(4)


时间:2013-01-04  来源:潇湘晨报 点击:

  至今,朱家经受的纵火案查无结果。

  记者了解到,曾经对朱梅家实施过偷盗的罗某,其父曾担任过巧家县公安局副政委,不过,此案发生前已调任其他单位担任局长,目前已退休。

  记者在与巧家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人交流时了解到,当年办案的刑侦大队长刘仲清曾提为该局副局长,如今为白鹤滩分局政委。但该负责人以需要办理相关手续为由,婉拒了记者对刘仲清等人的采访要求。

  记者曾拨通刘仲清手机,他称自己在外出差,“事情已经过了很长时间,没印象了”。

  记者联系昭通市检察院及法院,对方均回复以当时公诉及判决为准,不作新评判。

  2011年8月22日,在杨柱帮助下,钱家以“原判认定事实证据不足,公安人员刑讯逼供等理由”,向云南省高院提起抗诉,要求再审。当年12月16日,抗诉被驳回。

  接触过钱仁凤的云南省行动律师事务所主任朱翰中质疑:“像这种被定为有预谋的案子,如果当事人入监十年还在喊冤,至少需要打个问号。”

  戛然而止的美丽梦想

  十年了,钱仁凤由当初的17岁花季少女,变成如今27岁的“老太婆”。

  2002年正月初六,当她走出巧家县崇溪乡南团村钱粮社的家,她有一个美丽的梦。

  南团村钱粮社位于海拔1600米的陡峭山腰上,自然条件恶劣,种地仅能糊口,想赚钱得走到山外打工。

  读完五年级就辍学的钱仁凤,曾认为自己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

  2001年的农历四月,她去了巧家县养护段王某家带小孩,不时,她会去附近的星蕊宝宝园托儿所转转,结识了朱梅。朱梅觉得她“老实,勤快”。当年农历九月,她进入托儿所当保姆,月薪100元。一个月后,朱梅把她的月薪涨到150元。

  当年腊月二十六,钱仁凤回家,给父亲带了一条价值十多元的烟,还有几瓶橘子汁。

  2002年正月初五,几个姐妹要钱仁凤请客,她爽快地答应了,买了10根棒棒糖。

  正月初六,她背上一个小包,和几个姐妹一起出门了。

  “爸、妈,我要去上班了”,这是她临行前说的最后一句话,给父母只留下一个背影。

  走出大山并不容易。钱仁凤和姐妹们翻山下坡,步行5个小时,来到金沙江边坐车。

  在路口,钱仁凤等人分别,其中两个姐妹去了昆明,她和另一名女孩去了巧家县城。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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