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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空车拒载,老百姓该如何维权


时间:2012-12-24  来源:中国江苏网 点击:

  不顺路就不带是拒载

  “师傅,去新街口。”“要交班了,不顺路。”“对不起,我要去加气。” 不少乘客反映,遭遇拒载的理由,很多情况下是与的哥交接班方向不对。“有时久等不来,好不容易来一辆,但驾驶员还不愿带客,我还会跟他争论几句。”市民李先生说,可的哥最后来一句“我不认识路”就走了。的哥说他是交接班,不顺路,这是不是拒载?遇到拒载,老百姓该如何维权?

  南京市客管处出租管理科科长翟伟告诉记者,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南京市客运管理条例》这样界定拒载:开启了空车标志,行驶中或在路边候客,但是不带客;停靠路边候客的时候,挑选乘客;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载客。有一些的哥会问乘客,是不是顺道。一旦和乘客发生了语言交流,询问了目的地,发现不顺路就不带,就是拒载。对于有拒载行为的驾驶员,将予以扣10分及200至1000元的罚款。

  焦点

  “空车招手不停”不算拒载

  乘客看到有空车驶来,招手示意,空车不停车直接开过。特别是在雨雪天,甚至一连多辆车经过都不停车,非常令人恼火。这种情况是否算拒载?翟伟表示,“空车招手不停”的情况并非发生在“得知乘客去向”之后,所以不能算是拒载。但在市民看来,“招手不停”就是拒载,客管部门也收到过类似投诉。

  不过,遇到醉酒乘客以及道路无法通行的情况,驾驶员是可以拒载的。《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规定,的哥拒绝刷卡、不给发票,乘客都可以拒付车资。同时,乘客携带的物品超大、超重或者可能污损车辆,或者属于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携带犬、猫等动物,酗酒者丧失自控能力无人陪同等情形,的哥都可以拒载。

 

  延伸阅读

  管理新规:三类行为属拒载

  1.车辆显示停运标志(暂停),驾驶员招揽乘客,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载客的行为。

  2.车辆处于待租状态,驾驶员在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载客的行为。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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