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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专家:没哪家企业敢保证产品不含塑化剂


时间:2012-12-24  来源:大河网 点击:

  据《中国经营报》等媒体报道,塑化剂危机持续发酵,在白酒企业遭遇质疑的同时,调味品、饮料企业也被“拉入”这场风波。

  “食用的酱油、醋、饮料里面塑化剂的含量是酒的400倍。”北京绿腰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龚也长在微博中语出惊人。一天之内,该微博被转发15000余次。一时间,消费者人心惶惶。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不少上市公司坚称自己的产品不含塑化剂。

  “没有哪一家企业敢保证其生产的产品不含塑化剂。”中国食品商务研究院研究员朱丹蓬的判断,与龚也长基本一致。

  A 食品巨头抗议,两套标准前后冲突

  几经周折,记者联系到事件的始作俑者龚也长。在记者的追问下,他对“调味品、饮料里塑化剂含量是白酒400倍”的说法有些“含糊”,改口称,“在微博中说的400倍确实有点夸张”,但是,食品用香精香料中,塑化剂最大残留量标准比白酒行业中塑化剂最大残留量确实高出很多倍。

  按龚也长的说法,我国并没有明确规定饮料、调味品中塑化剂含量的上限,卫生部于2011年先后下发的卫办监督函[2011]551号文件和卫办监督函[2011]773号文件,对于食品、调味品的检测标准界定“存在明显冲突”。

  2011年6月,卫生部下发的[2011]551号文件中表示,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的邻苯二甲酸二(α-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和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最大残留量分别为1.5mg/kg、9.0mg/kg和0.3mg/kg。

  而2011年8月,卫生部却又下发[2011]773号文件,规定食品用香精香料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总含量不超过60mg/kg的,可以允许继续生产销售和使用。

  很明显,773号文件要比551号文件规定的最大残留量高出数十倍。实际上,塑化剂标准的前后不一,幕后缘于众多国内食品巨头的集体抗议。

  从目前的市场反应看,酱油、醋等在超市的销售暂时没有受到网上传言的影响。

  B 没有哪家企业敢说“不含塑化剂”

  中国食品商务研究院研究员朱丹蓬对记者表示,香精香料是酱油、醋、食用油等调味品和饮料原料的重要成分之一,但由于酱油、醋、食用油等调味品和饮料都是成品,如果用香精香料的塑化剂总含量标准来作为调味品和饮料塑化剂总含量的标准不太恰当;但如果按照551号文件执行,对调味品和饮料来说,又显得过于严厉。

  同时,由于卫生部对酱油、醋、食用油等调味品和饮料中所含塑化剂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不仅让消费者对酱油、醋、食用油等调味品和饮料里所含塑化剂的标准模糊不清,也让相关企业在控制和检测塑化剂方面无明确的依据。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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