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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长:农民收入增幅保持在7.5%以上(2)


时间:2012-12-24  来源:东方早报 点击: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在“收入倍增”中着力促进农民增收,农民收入至少应与城镇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并力争超过。韩长赋说,十八大提出2020年城乡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意味着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需实际增长7%左右。

  按韩长赋的解读,保持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重点是稳定家庭经营收入、促进工资性收入增长。他还提到,要增加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土地流转的“底线”

  关于“城乡发展统筹”,今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维护好农民合法权益。”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张晓山认为,城镇化的发展最主要的是城镇产业的发展,要更加注重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让其享有和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和福利等。(编注:中金此前预计,未来的中国城镇化道路将更加注重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更多公共服务和权利保障,预计明年的城市化推进将首先从户籍改革入手,加快推进农民工就地市民化,扩大中小城市和部分省会城市农民工就地入籍试点范围。)

  张晓山还提到另一个问题,即城镇化中,土地的城镇化快于人口的城镇化,“城镇化往往是把农民的土地拿过来。”过去的城镇化中,产业并没有发展,生产力并没有提高,单位土地的产出没有增长,城镇化后农民的土地往往是被投机等升值。


  22日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一提出,要“守住一条底线”,即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限制或者强制农民流转承包土地。

  对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改革方向描述,学界各有侧重。

  “土地承包制对农民的城市化既是一种约束,也是一种保护。这个制度是不能动摇的。”三农专家、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曹锦清认为,承包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的集约化发展和农村土地流转,但农民合法权益的保障,最终要依赖土地承包权,在资本进入农业的时候,农民可以依靠承包权约束资本的行为。

  中国乡村建设院院长李昌平也说,农业经营体制改革,一定要限制土地流转,“土地应该在农民内部优先进行流转,要流转给会种地的农民,实现集约化、专业化经营,农民应该组织起来成为农村农业发展的主导。”

  上述观点与官方的政策取向并不冲突。农业部确定,明年将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范围,争取用5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准入制度。

  来自国土资源部的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率达到86%。


   解决“谁来种地”

  关于农村改革,从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会后新华社所发的通稿看,其在明年的四项任务中排名第三,具体提法是,“继续深化农村改革,积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稳步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其他各项改革。”

  韩长赋21日在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说,当前占农民工总量60%以上的新生代农民工不愿意回乡务农,今后“谁来种地”成为一个重大而紧迫的课题。

  韩长赋说,我国农业发展真正到了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跨越的新阶段,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真正到了由传统小农生产向社会化大生产加快转变的新阶段。今后将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稳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对此,李昌平认为,农业的专业化、集约化发展,需要一种三位一体的基本的农民组织,“农民组织,第一发展经济,第二负责村庄建设,第三维护社会治安,维持社会秩序”,在此基础上,以专业合作社作为补充。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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