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强奸智障女孩 四保安获刑(图)
在佛山数百万外来人口中,小至襁褓,大至少年,他们是真正的“第二代移民”。不过,从人身到财产,他们的安全保障问题,其实还未真正进入当下城市社会管理的视野。近日法院公布几个性侵案终审判决,被害人无一例外都是外来工子女。当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已被广泛关注,我们也期待,这些幼小的被害人心理和身体创伤的恢复,也能有新的机制去支撑。
[案件]
保安强奸少女 三保安把风
凌晨一点半,当15岁的少女小美(化名)从千灯湖回到出租屋时,被父亲大骂了一顿。她辩说,自己是在公园里睡过头了。而对刚刚经历的那场“噩梦”,她只字未提。
那晚7时许,小美独自去南海桂城的千灯湖玩。她的母亲后来才知道,就在公园里,女儿被巡逻的保安强奸了,而当时竟还有三位保安帮着把风。
小美生于1996年8月,小学未毕业便跟随父母到佛山打工。幼时因高烧未得到及时医治,患有轻度躁狂症和轻度精神发育迟滞,很多人称其为“傻女”。
2011年10月10日23时许,小美在千灯湖游玩时被正巡逻的保安张某、李某、邵某、刘某四人强行带到一假山后圆形平台处。四人脱光了女孩的衣裤,进行猥亵。张某提出要与女孩性交,李某即回宿舍帮张某拿来避孕套。随后,邵某、刘某、李某三人在外把风,张某则在假山后将女孩强奸。
一直到第二天中午,小美才将遭遇告诉父母。同月14日,张某等四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南海法院查明,张某等四人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均构成强奸罪。在共同犯罪中,张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李某等三人是从犯,依法减轻处罚。南海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李某被判有期徒刑二年,邵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而刘某则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其后,有被告不服,提起上诉。而佛山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猥亵7岁女童辩称帮擦屁股
2012年1月3日13时许,7岁的廖某在顺德大良街道某出租屋玩耍时,遭到52岁李某的猥亵。廖某的家人则称,女儿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性自我防卫能力,当天发现其走丢后就不断寻找,等找到时,已遭猥亵。
警方现场勘验检查发现,李某出租屋的床上黄色垫被上有两处可疑斑迹,绿色被子上也有三处可疑斑迹。法医学D N A检验鉴定发现,女童内裤上有李某的精斑,与被子上的斑迹D N A类型也一致。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