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问到为何要贪污受贿时,代军峰交代:“开始不习惯,后来就慢慢接受了,也就是从众心理,大家都这样做了,我不做会显得不合群。整个单位的人只要在职权范围内,每件事都想法搞些钱,不搞钱就不正常了。”
征地办有一套潜规则
征地办有一套自己的潜规则,那就是“一损俱损,一荣皆荣”。有了能赚钱的机会,大家就会组团上阵,这是征地办里心照不宣的约定。
在侦查过程中,办案检察官还遇到了这样一个细节:有一年,李全民到新疆出差,想买块和田玉,就打电话让王春喜马上打30万元给他。李全民完全不问王春喜的钱从哪里来,回到许昌后也只字不提还钱的事。深谙潜规则的王春喜自然也不会提还钱,而是准备好一份假协议交给了李全民,李全民看了一眼,没说任何话就把字签了。
张剑时告诉记者:“李全民没有明确讲这钱不还了,也不用教王春喜做个假协议,他明知王春喜会做手脚解决这30万元,却什么都不说,这种行为其实就是变相的共同贪污。”
此非孤例,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动迁中心。这两家机构本来各有分工,随着2011年征地办窝案案发,办案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因为负责的村不同,需要签字的手续也有差别,在需要对方配合造假的时候,两家机构也都心照不宣地给予对方各种方便。有时乡干部、村干部、村民也会参与其中一起瓜分,在检察机关立案查办的征地拆迁领域腐败窝案涉案的31人中,近一半是乡村干部或村民。
于是,办案检察官开始将侦查重点转向了动迁中心。经过侦查,目前与动迁中心相关的也有30多人牵扯进了这起窝案中。
这种组团腐败带来的集体禁言、集体掩护、集体串供,为办理此类案件带来了许多困难。
“其实,这种组团腐败的最大危害是具有隐蔽性,大家利益均沾,一起闷声发大财,极难侦破。”张剑时说,“如果不是我们对此案长期的经营,掌握到犯罪嫌疑人的家庭财产不正常,这个案件的黑幕很难被揭开。”
目前,许昌征地拆迁系列窝案,除动迁中心原副主任李志强等3人在逃外,征地办的涉案31人均已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动迁中心涉及30余人的案件陆续处于侦查、审查起诉、法院判决阶段。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