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市大林乡南大林村北新建坟地为荒草地并非耕地,村民证实,该地块第一轮土地承包时为褚某人承包,第二轮土地承包时褚某某以机动地承包下来,2000年后秦某在此栽树,22年将树挖掉建坟。
当地12月8日回应:
经调查,网友反映的建坟地块属于大林乡南大林村村北,自然资源局勘界图数据库显示该地块为非耕地,面积1.5亩,该地块性质为非耕地,村民反映占用耕地建坟与事实不符。通过对土地属性调查确认,选取南大林村北面一处非耕地进行统一迁坟,图斑号为:111/0307。2023年,南大林部分村民根据自身需要在此处新建坟墓11座。该地块33座墓葬全部为本村人使用,无对外出售情况,对于手续不完善问题,我乡已于自然资源局沟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12月11日再次回复:通过对土地属性调查确认后,选取南大林村北面一处荒地(图斑号为0005/043, 面积约1.5亩,为村民秦天恩的育树苗地)进行统一迁坟。 2023年,经秦天思同意,在收取5100元碹葬、墓栏费用后,南大林部分村民根据自身需要在此处新建坟头11座。
村民说:22年先后建坟21座,23年3月份建坟8座,11月份建坟11座。目前共有40座,有一半是空墓。乡政府的情况说明,说村民反映与事实不符,不是在耕地上建坟,坟地属性为荒草地,坟墓只有33座,根据村民自身需要建了11座坟。第一轮土地承包时是耕地,种了40多年是如何变成荒草地的?一块地为啥会有两个图斑号?到底谁说的与事实不符???
在此我们应该尊重事实,也应该为死者安息,并非占用农用地,造成粮食资源紧张或危机!
来源:三农观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