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十二连城乡国土资源所在新农村建设中,紧紧围绕“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开展了一系列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逐步有效地解决农村建房乱占耕地的问题,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秩序。
一是从源头抓起,加强用地政策宣传。十二连城乡国土资源所定期对辖区土地协管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宣传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有关政策。并将印制的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审批流程等宣传资料发放至各村,逐步转变农民思想观念,切实提高农村村民自觉依法申报审批宅基地的意识。
二是采取措施,强化规范查处。为确保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取得实效,我们主动争取政府支持、部门配合,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整治工作力度,采取“疏堵结合”的方法,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疏堵结合”即:“疏”,就是一方面通过做好农村建房规划选址工作,让农民新的住宅建设有处建,依法建,不乱建、不违法建。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和公示的方式确定居民点选址位置,实行阳光操作,充分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得到了群众的积极拥护。另一方面对清查出农民违法建房遗留问题,区分情况抓紧处理,该审批的审批,该办证的办证,该告知的告知。将合法用地与违法用地划清界限,积极引导农民依法依规用地。“堵”,就是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执法,坚决制止新的违法行为发生。对发现违法占地的苗头,做到及时制止、及时纠正、及时处理,对抢建的违法建筑严格进行强制拆除。
三是节约利用土地,尽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严格控制批宅条件,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在审查宅基地审批条件时,对于面积过大能够解决分户或插建条件的不予批准,凡村内有老宅基地、空闲地的,尽量不占用耕地,确保土地资源能够得到合理的利用。
四是完善审批制度,严把用地准入关。坚持集约用地与节约用地相结合,对农民建房用地申请和选址,我们始终严格按照政策审查农民建房准入条件,在用地选址中,鼓励农民充分利用村庄内空闲宅基地,坚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用地规模,引导建房户利用原有的宅基地,尽量不占用耕地建房,对每户建房用地,国土所工作人员必须现场勘查,严格执行“盖新房,拆老房,一户只拥有一个宅基地”要求,杜绝一户两宅和超标准建房的现象。(本网通讯员 张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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