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兴和县按照农业部和财政部《2012年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和自治区《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兴和县《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储窖补助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全年共完成储窖建设207座,新增储量近万吨,圆满完成市、区、部下达的项目建设任务。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助推了兴和县马铃薯产业的蓬勃发展。
一、具体做法
1.以改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条件(储藏条件),减少产后损失,延长销售期,增加有效供给,提高产品质量为目的;坚持政府引导、扶持,农户(合作社)为主建设;坚持科学规划,向主产区、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区域集中;坚持连片建设(窖群建设),整体推进;坚持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坚持建管用并举,确保高效利用。
2.针对全县马铃薯种植点多面广,特别是土地流转不均衡的现状,喷灌、滴灌分散的实际,按照政府要求,避免因项目资金少,申请建窖多,撒胡椒面问题的出现,县主管局农业局摸清全县马铃薯重点生产区,具有示范引领全县马铃薯生产发展作用的区域、重点乡镇,在各乡镇具有示范引领本乡镇马铃薯发展作用的片区,通过区域、片区优化,确定建窖地点及数量。
3.项目启动过程中,进行宣传动员,并组织培训;实地勘查,审核申报项目农户(合作社)马铃薯生产情况,确认项目建设承担农户(合作社);实地指导建设,严把质量关;认真组织验收,同时经常保持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并进行实地指导。
4.严格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意见精神,成立领导小组,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便于在实际操作中具有可操作性、指导性,切实指导兴和县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储窖项目)顺利实施。
5.勤与涉及的各级领导部门汇报沟通、协调,给予大力支持,便于相关手续的办理,达到共同督察、协调、指导、验收,为项目顺利实施完成铺垫坚实基础,促使争取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完工、早兑现。
二、项目取得的成效
1.促进兴和县马铃薯脱毒种薯繁育体系健康发展,大大提高了全县马铃薯良种的普及率、自给率。通过储窖项目的实施,给种植大户(合作社)提供建设储窖平台,储窖建设项目的完成,可以把建窖大户(合作社)种植的高级别种薯繁育出的马铃薯鲜薯进行储存,作为种薯在当地农户中销售推广,减少了外调费用,规避外调伪劣种薯的风险。又为自己留种创造了条件,促进自繁自用种薯生产的发展,降低生产成本,规避因生产成本高而引致马铃薯生产的大起大落的价格战,并减少马铃薯种薯资源的浪费。
2.运用国家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储窖建设项目)资金进行引导,推动种植大户(合作社)合理强化储窖建设,提高储藏保鲜能力,提高品质。有效缓冲马铃薯商品薯(鲜薯)的旺季销售变反季节(错季)销售,延长销售时间,以抵御市场风险,实现马铃薯反季节销售,择机销售,提高经济效益。2012年秋季,马铃薯鲜薯刚上市时,夏波蒂、荷兰15等品种,有价无市,克新一号价格低,建有储窖的农户(合作社)先储存起来,等入冬时节,市场及价格看好时才出手,卖了个好价钱。
3.合理调节收获时节,避免冻害损失。近年,有不少马铃薯中小种植户,因自己没有配套收获机械,收获早了没市场,又没储存场所,只好等市场晚收获,晚收又顾不上收获机械,时常受到冻在地里的的威胁甚至冻在地里;有了储窖,在无市场的情况下,也可早收获,进行储放,实现好的经济收益。
4.储窖项目的实施,为达不到商品薯规格、2两左右的小鲜薯达到有效增值。兴和县周边尚义、兴和县城及乡镇所在地,有自己买鲜薯打粉传统的农户、城镇居民有近20万户,可消化2亿斤。通过储藏,可提高价格销售,避免集中上市低价抛卖,又避开农忙时节,闲时进行销售,获得较大收益。
5.为定单种植,分批供货提供储藏条件。有些种植户,联系上长年供货渠道,但对方只需分批分时段供货,诸如酒店、食堂,没储窖时只好售完了自己的,再买人家的,没有稳定的经济收益,通过储窖项目实施,有了自己的储藏条件,就搞起了定单种植,分批供货给客商,稳定了经济收入。
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的实施对兴和县的马铃薯产业发展已初显促进助推作用,兴和县将继续争取上级补贴项目资金,扩大完善马铃薯鲜薯、种薯储藏条件,为兴和县马铃薯产业发展奠定更坚实的基础,为下一步的加工仓储创造条件,推动兴和县马铃薯产业向更深层次,更广范围发展。
三、建议
立足实际,打造重点马铃薯种植区,并适当向经营户(经纪人)倾斜,以延长销售链条,引导种植户积极参与到建储窖中来,增加蔬菜、水果、马铃薯保鲜库建设补助项目,促进当地蔬菜水果等产业快速发展。
来源: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