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惠农区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及自治区农牧厅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作,严格审批程序,严格设计方案,项目进展顺利。经自治区农牧厅验收合格项目,目前已全部投入使用,不仅解决了当地农民秋菜卖难问题,而且实现了农产品就地贮藏增值,项目的实施带动了农民就业和增收,发挥了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项目建设情况
经过自治区农牧厅组织专家验收,惠农区时秋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等三家专业合作社共建设100吨组装式预冷库14组,2户农民建设60吨贮藏窑2个,建设标准符合农业部的设计要求,且当年投入生产。共兑付奖补资金150万元,已全部拨付合作社和农户。
二、主要做法
(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
为了实施好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惠农区组织主管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先后12人次参加了农业部和区农牧厅在北京、兰州、银川的培训班。成立了惠农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领导小组,主管区长担任组长,成员单位有农牧局、财政局等单位,农牧局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具体负责这项工作,为了做好项目工作,对各乡镇进行摸底调查,结合惠农区实际,制定了惠农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坚持政府扶持,农民建设为主;坚持科学规划,连片建设,整体推进,由农户、合作社具体建设。
(二)积极引导,加大宣传力度
为了将项目落实好,认真做好有关补助项目的政策宣传,在各乡镇、村张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宣传提纲200多份,统一印制《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奖补设施建设申请表》一式三联,每个设施一份申请表,发放给有建设需求的农户和专业合作社。由乡(镇)政府对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填写的申请表进行审核盖章,并在项目实施村进行了公示。
(三)加强督察,促进建设
按照自治区农牧厅要求,将所有经过审批同意的申请者信息、申请和批准建设的设施信息已经录入到补助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每个项目都确定相应的技术机构,具体承担工程建设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农牧局、财政局等单位先后两次对所有项目进行了检查,预冷库建设项目有图纸设计,标准高,符合国家对项目的要求,部分贮藏窖由于自行设计建设,达不到项目标准。检查组要求项目单位和农户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建设,并尽快投入使用,发挥效益。
(四)严格验收,推动项目早日投产
为了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制定了惠农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验收方案,成立了项目验收小组。11月24日,农牧局会同财政局对工程项目进行了验收,各项目单位资料齐全。经过验收,惠农区时秋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等三家合作社共建设100吨组装式预冷库14组,农户60吨贮藏窖2个,建设标准符合农业部的设计要求,全部验收合格,并且投入生产。
三、建议
希望明年政府优惠政策继续在惠农区实施,扩大补贴的数量。
来源: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