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2年项目实施的主要做法
(一)制定了实施方案
根据《吉林省农产品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农安县实际制定了《农安县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二)深入调查摸底
按照《吉林省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本着集中连片建设的原则,农安县对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2012年项目集中落实在农安镇、靠山镇等四个乡镇。
(三)认真组织申报
严格按照申报程序,组织农户进行申报,申请表经申请人签字,乡镇政府审核盖章,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县农业局和财政局,经批准确定2012年全县拟建奖补设施。
(四)开展技术培训
结合阳光工程培训项目,在各项目实施乡镇的协助和配合下,对项目设施申请人进行了政策和技术培训,并聘请专家讲解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建设的相关技术和要求,在项目实施乡镇共办6个培训班,培训农民200多人。
(五)奖补资金兑现
2012年,经县农业局和财政局联合检查验收,奖补资金已全部兑现。
二、项目实施主要成效
2012年,农安县有55座设施验收合格,其中建储藏窖27座,主要储存胡萝卜、萝卜、白菜、土豆140万斤。每斤平均按增值0.5元计算,农民增收70万元;建简易冷藏库28座,储藏葡萄150万斤,每斤增值按2元计算,农民增收300万元。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设施建设在农安县是第一年试点,经济效益十分明显,调动了广大农民建库、窖的积极性。
三、建议
由于农安县特色作物面积较大,经过宣传发动,群众建窖库积极性高涨。建议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以满足储藏农户需求。
来源: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