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关于对江苏盐城中储粮托市收购库点
向农民打“白条”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国粮检〔2013〕1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2013年6月28日晚,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东方时空”栏目报道“中储粮乡镇托市收购存乱象调查”,反映江苏盐城部分小麦最低收购价委托收储库点不及时支付售粮款,给农民打“白条”等问题。国家粮食局高度重视,任正晓局长当晚即作出批示,要求迅速派员赴盐城实地核查,摸清情况,查明责任,兑现“白条”,严肃处理。6月29日,国家粮食局调查组到达盐城开展核查。经查,中央电视台报道的打“白条”问题属实。目前,所欠售粮款已全部结清,中储粮江苏分公司及当地粮食部门已对相关企业的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截至6月28日,盐城市建湖县14个委托收储库点共收购最低收购价小麦4.4万吨,库存值10021万元,拖欠售粮款近700万元。形成拖欠的原因,一是铺底资金到位不及时。6月6日,江苏省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盐城市位置偏北,于6月9日全市启动。截至6月17日,建湖县14个委托收储库点累计收购最低收购价小麦2.06万吨,库存值4614万元,而中储粮盐城直属库建湖分库直到6月18日和21日,才分两次预付铺底资金3400万元,并于6月25日又全部抽回,委托收储库点自筹资金难以为继。二是后续收购资金拨付缓慢。中储粮盐城直属库(以下简称盐城直属库)及其建湖分库采取先验收已入库粮食后付款的方式拨付收购资金,从申请验收到拨付资金,一般需要3至5天,加剧了资金的延迟到位。三是违规增加收购资金拨付环节。盐城直属库及其建湖分库未将收购资金直接拨给委托收储库点,而是先拨给各县(区)粮食购销公司,再转拨各委托收储库点,延迟了收购资金拨付。
央视曝光后,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石泰峰副书记、徐鸣副省长分别作出批示,要求查明情况、严肃处理、及时整改。建湖县政府指示县财政拿出300万元,同时要求县粮食局协调筹集资金400万元,先行垫付了全部欠款。6月30日后没有发生新的打“白条”问题。中储粮江苏分公司已对盐城直属库、建湖分库主要负责人给予免职处理,盐城直属库、建湖分库分别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理。盐城市有关县(市、区)粮食局、粮食购销公司,以及有关粮管所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免职、诫勉谈话、解聘等处理。
盐城中储粮托市收购库点发生向农民打“白条”的问题,反映出有的地区少数粮食企业没有把农民群众利益放在最突出的位置上,没有严肃认真地执行好国家粮食收购政策,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当前正值夏粮收购旺季,早稻收购也已经开始,各地粮食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紧密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粮食收购“五要五不准”的要求进行深刻反思,把个别企业打“白条”、压级压价、扣斤少两、服务粗暴等行为,作为粮食行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加以整改。要督促所有粮食收购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严守“五要五不准”的粮食收购纪律。为扎实做好后期的粮食收购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确保粮食收购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绝不允许向售粮农民打“白条”
中储粮总公司要制定统一明确的规定,要求各分支机构及直属企业保证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启动时收购铺底资金同步预付到位,并在预案启动前做好仓房验收、人员培训、收购凭证下发等工作,确保预案启动时各项准备工作同步到位。同时,要对直属企业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资金拨付、收购凭证开具等情况进行彻底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要将保护农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绝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在预案启动时铺底资金不到位,后续资金跟不上,造成给售粮农民打“白条”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增加收购资金拨付环节的违规行为,保证资金拨付顺畅,确保农民的利益得到有效保护,国家的收购政策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