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开封县在县委、县政府及乡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努力工作,开拓进取,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两大目标,按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积极培育和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强农产品初加工体系建设,催生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将农业的生产、加工、贮藏、销售等各个环节有机结合起来,拉长产业链条,增加农民收入。
一、项目实施情况
(一)制定《方案》,加强领导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补助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农业部、财政部从2012年起,启动农产品产地加工补助项目,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扶持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建设储藏、保鲜和烘干设施。为了做好开封县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改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条件,减少产后损失,增加有效供给,促进农民增收,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制订了《开封县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同时,县委、县政府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开封县农产品初加工项目领导小组,由抓农业副县长任领导组组长,农业局局长任领导组副组长,领导组成员由纪检、监察、财政部门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具体负责该项目实施的日常工作。由于开封县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措施得力,使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的实施有条不紊地全面铺开。
(二)搞好调查研究,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按照《开封县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财政以奖代补、部门指导、技术培训等综合措施,支持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建设产地初加工设施,推广普及科学适用的初加工技术,实现“增加供给、均衡上市、稳定价格、提高质量、保证加工、促进增收”等一举多效的总体目标,坚持政府扶持,农民建设,科学规划,向乡镇主产区集中,连片建设,整体推进,建管用并举,确保实效,规范管理,阳光操作的基本原则,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2012年是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的第一年,为扎实做好这项工作,对全县农产品初加工设施需求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以陈留镇、仇楼镇2个乡镇作为项目实施乡镇。经过实地考察,对比筛选,全县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新建大蒜、蒜薹组装式保鲜库29座。并于9月14日对29个项目实施的冷库库主进行专题培训,邀请了省产业办杨西峰主任、省产业办耿建英处长及省食品研究所教授来开封县讲课,使这些项目实施人员对补助项目的建设有了新的认识,提高了他们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
(三)加强政策宣传,明确责任分工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的政策精神,开封县充分利用媒体、墙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的相关政策、规定和建设内容,让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了解项目建设的目的和意义,掌握补助项目建设的具体流程和规模,弄清资金奖补的标准和方式,并按照要求进行申请、施工。同时县农业局、财政局负责编制全县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对项目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验收和资金兑付等方面进行监督、考核和奖罚。经过验收合格者,发放奖补资金。目前,开封县已完成对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的技术人员培训,项目补助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农业局同时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将所有补助项目建设信息录入农业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逐一进行了登记和归档。
二、建议
开封县在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中取得了重大进展,响应农民及当地政府的要求,在今后要进一步加大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的影响力及实施力度,望省市继续对开封县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给予支持。
来源: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