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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鹿泉市推动农产品初加工产地补助项目 在


时间:2013-07-01  来源: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 点击:

  鹿泉市2012年正式启动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为确保工程实施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高效性,农工委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了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项目建设情况

  鹿泉市项目实施范围包括上寨乡等5个红枣主产地和特色产业乡(镇)。全市共建设普通烘房47座、热风烘房13座。截至目前,项目已基本完成。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领导,密切协作

  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鹿泉市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同时,及时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项目建设的范围、标准、规格、程序等内容进行传达学习,要求各成员单位之间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项目启动顺利、建设顺利。

  (二)强化调研,制定方案

  鹿泉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了专门调研组,调研组深入到乡村和农户,通过实地查看、与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了这些地方初加工实施建设基础、农民需求意愿等方面的问题。调研结束后及时制定了《鹿泉市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实施各阶段的工作任务、措施进行详细分解,对各成员单位的责任进一步明确,项目实施工作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操作,确保补助项目落到实处。

  (三)强化宣传,广泛发动

  办公室及时协调市文广新局利用电视台进行宣传动员,要求各相关乡镇积极动员农户收看。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及时深入相关乡镇与主管领导进行沟通交流,并与部分村委会班子座谈,要求乡(镇)村两级要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工作,层层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项目建设,引导动员农户积极申报,确保补助项目家喻户晓、顺利推进。

  (四)强化培训,掌握政策

  组织通过对6个乡镇有拟建意向的专业合作社和农民进行培训,使他们对项目建设的技术标准、参数等内容有明确认识。

  (五)强化程序,规范操作

  由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放《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奖补设施建设申请表》,各相关乡(镇)政府对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填写的申请表进行审核,主要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并加盖公章后,报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财政局,经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财政局同意后方可实施建设。

  (六)强化标准,严格验收

  项目实施过程中,办公室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全程督导。明确要求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技术方案施工建设,与农户、合作社进行直接沟通和交流,对农户、合作社不理解的政策进行现场答疑解惑,对存在的问题积极协调有关乡镇、村和有关部门尽快解决;召开了现场观摩会,要求农户和合作社对照标准进行认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制定了《鹿泉市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验收方案》,验收过程中采取“听、看、议”的形式,即:听汇报、看现场、集体评议。对每个烘干房进行评议,验收合格的烘干房项目签字认可,验收不合格的烘干房提出限期整改意见,直至合格。

  三、取得成效

  (一)减少了损失

  大枣在采收和晾干过程中,采用传统自然晾晒,损失率在20%~30%之间;一旦遇阴雨天气,会造成大枣霉烂,损失率可高达70%~80%,损失非常大。采用烘干房以后,改变了大枣传统的干制方式,烘干枣耐贮运、不生虫、损失至少减少20%。

  (二)提高了枣的品质

  由于枣的烘制是在室内,避免了室外晾晒造成的枣表面的灰尘等附着物。用烘干房烘出的红枣较普遍晾干枣外观鲜亮、色泽艳美,内在品质优良、口感好,食用安全也有了很好的保证。

  (三)增加了枣农收入

  与自然晾晒的大枣相比,干制时间短,24小时就可出炉,大大提早了上市时间,而且成色好,损失少,商品率高。实现了大枣的二次增值,为枣农带来了较高的经济效益。据调查,一个普通烘房每昼夜可烘干红枣1000公斤,烧煤150~200公斤,比自然晾晒每1000公斤增收3000~3500元。

  四、建议

  作为一项惠民利民的国家政策,建议中央财政从支农扶农的高度出发,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促进当地红枣产业的发展。


来源: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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