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家住山东省寿光市洛城街道留吕村的孙老汉,来到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提交一份鉴定材料。准备离开时,他受到一次特殊的“礼物”——正在大厅值班的检察官递上一份表格,让他对办案干警的行为进行评价,孙老汉一时不知所措,激动地说:“俺是一个老百姓,让俺来评价机关干部这还是头一次,看来政府机关的作风真是转变了,满意,非常满意。”
这是该院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促进干警作风转变的一个缩影。去年10月份以来,本着加强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和规范化建设,提高检察人员文明执法和服务水平,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构建检爱民、民拥检的和谐检民关系的目标,寿光市院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成立了检民关系办公室,开发了群众满意度测评软件,出台了《群众满意度测评规定》,《规定》对群众测评组织与原则、测评范围与方式、测评结果处置与反馈、监督考核等项目进行了明确。群众满意度测评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类,来院群众从检察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办事(案)结果、其他原因四个方面进行打分。对测评中出现的不满意事项,系统自动发给相关承办人和所在部门负责人,要求承办人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结果及时向检民关系办公室反馈;检民关系办公室对不满意群众的进行回访,回访结果录入系统,系统自动生成回访满意率。系统自运行以来,已开展来院人员随即测评252人次,满意率为98%,基本满意率为1%,不满意率为1%,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从今年年初,该院从加强内部监督、拓展外部监督需要出发,推行了开门评检、阳光检察、网上检务督察,开通了新浪网“寿光检察”微博,搭建了政法信息共享平台、远程网络视频互动窗口平台,自主研发了派驻基层检察室综合业务系统软件,用公开透明的方式强化检务公开,确保执法办案的公开高效。
该院检察长孙炜说:“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通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将对检察工作的评判权交给群众,让群众来评判,靠群众的口碑树立公信,促进检察干警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机关。”
责任编辑:鲁韵
来源:新农村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