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新闻热线   010-52856660 人员查询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食品安全:“狠话”之后盼“重拳”


时间:2013-05-16  来源:新华网 点击:
 

    新华网北京5月15日电(记者 王爱华)“重拳方有效,重典才治乱,要让犯罪分子付出付不起的代价”,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提及“掺假羊肉”、“毒生姜”等食品安全事件时作如上表示。李克强的严厉表述,传递了中国政府在食品安全领域治乱的决心。

    在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李克强的这番狠话耐人寻味。政府职能转变,一是要“放”——大幅削减审批事项,二是要“管”——把监管重点放到百姓反应强烈、对经济社会危害大的事情上来。乱象丛生、丑闻不断的食品安全领域,可谓是最该管但一直没有管好的民生难点之一。

    中国人早已告别吃不饱的日子。然而,从“三聚氰胺”奶粉、瘦肉精、苏丹红到最近曝光的“毒生姜”、“掺假羊肉”,食品安全丑闻迭出,令一些人甚至发出“还能吃什么”的疑问。

    李克强关于食品安全的严厉话语,传递出将“重拳”治乱的重要信息。餐桌安全已到非治理不可的地步,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行动,不足以扭转令人不安的现状。

    在职能转变中强化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和能力,势在必行。李克强的表态,百姓深以为然——“虽然现在我们财政紧张,也要在加强基层监管手段上舍得用力花钱,让老百姓对食品安全有信心。”政府真正承担起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是务本之策。

    同时,加大对不法分子的惩罚力度也尤其迫切。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对生产经营于人体有害食品的行为加以惩罚,然刑罚一般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生产工具、处以有限罚金等,情节严重者吊销许可证或入刑。

    对于唯利是图的不法分子来说,若要令其闻风丧胆,就必须采取严刑峻法,让其认识到在食品安全问题上犯法得不偿失。

    中国最高司法机关日前高调发布了司法解释,要求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从严量刑,进一步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

    食品安全的确是“天大的事”,当下,非重拳、重典不足以治乱。


来源:新华网

 


文字友情链接
时代中国 公道网 三农电视台 新讯网 宏法在线 宏法法律 农经视角 三农手机台 三农融媒 农媒融视
农视法宣网
图片友情连接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会员须知 - 免责声明 - 人员查询 - 本网招聘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 截图 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12039657号-6 公安网备 1101053583 国新办证 (2000)78号

《三农观察》常年法律顾问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韩洪

《三农观察》在线投稿 邮箱:420189796@qq.com < a href="http://wpa.qq.com/msgrd?v=3&uin=420189796&site=qq&menu=yes">意见反馈

京ICP备12039657号-6 网络视听许可证(京)字第17062号 增值经营许可证:京B2一20212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