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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金水区庙里镇强制撤迁无赔偿 因领导未收成


时间:2013-04-17  来源:12365质量信息网 点击:

 摘要:
中国质量信息报 12365质量信息网( 刘州立 郭永亮)讯,近日,本报接到河南郑州李留栓和宋保军,举报金水区庙李镇政府和杲村两委会非法强制撤迁、村委侵占赔偿款一直未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一事。为此,本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有理 有据 政府非法暴利撤迁 1989年1-

       中国质量信息报 12365质量信息网( 刘州立 郭永亮)讯,近日,本报接到河南郑州李留栓和宋保军,举报金水区庙李镇政府和杲村两委会非法强制撤迁、村委侵占赔偿款一直未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一事。为此,本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有理 有据 政府非法暴利撤迁

    1989年12月30日,宋保军及其父亲宋福堂与郑州市庙李镇杲村村委会签订了承包非耕地10亩的合同,建设鱼塘使用,承包期为50年(1989年12月30日至2039年12月30 日止)。根据合同约定并经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可在承包地上建设部分建筑物。这期间,政府建设修路占用宋保军在承包地上自己修建的甲鱼塘近3亩,为此,政府对占用的3亩地进行了赔偿,直到07年11月初。因镇政府找各种理由,把承包人在自家承包地上盖的房子给强制撤迁。对此,镇政府也未给于赔偿。

     2007年11月9日,因庙李镇政府和杲村两委会合伙倒卖村民土地被控告人举报后,庙李镇政府和杲村两委会恼羞成怒,对受害人进行打击报复目,于2008年1月4日在未经任何法定程序、没有任何赔偿的情况下,庙李镇党委副书记陈玉清、李副乡长带领镇政府的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派出所干警100多人,调动大铲车强行将受害人宋保军承包地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全部铲除,造成受害人宋保军直接经济损失1577209元(有评估报告)。目前在撤迁后的土地上已变成现任杲村书记堂弟在经营沙子场地。
 

 

 

 
镇党委领导:你就是告到北京,回来还得经过我这

     受害人宋保军到庙里镇提出异议,庙里镇党委副书记陈玉清说:“你不是厉害吗?你就是告到北京,回来还得经过我这。”受害人宋保军对强拆现场进行了全程录像和拍照,但庙里镇政府至今仍否认此事与镇政府有关,否认他们强拆宋保军的房屋事实。在这次非法强拆中,受害人宋保军配偶范喜莲被庙李镇党委副书记、副乡长带领镇政府的工作人员打伤住院,花费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和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0万余元。
 
五年控告 均遭到有关领导恐吓 如今摇摇无期
 
     五年来,受害人宋保军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求助于知名网友、省内外律师、电视台记者,但都遭到有关领导的恐吓,不能伸张正义。为了公平与清白,控告人跑断了腿,花去了大量的费用。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郑政文[1993]144号、郑政文[2004]87号文件,关于东风渠补偿款的事,规定清理地面附着物要通知到每家每户,并公示后经控告人签字后方可生效,而郑州市市长赵建才也明确强调补偿款一定要发到老百姓手中。而镇政府和大队在清点宋保军的地面附着物时,既没有让控告人知道也没有让其签字更没有进行公示,并且清点的物品与实际相差甚远(相差约170774元),为此控告人多次找相关部门解决,至今没有达到妥善处理。
 
补偿款已发放 确被村领导侵占

    2007年8月30号受害人宋保军两次拨打金水区政府区长电话,对方说会尽快解决,9月5号又打电话给引黄办贾丽处长,贾处长说补偿款已经拨给了庙里镇政府。后来受害人宋保军又多次找大队,大队一直不给发补偿款。受害人宋保军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再次找到原村委主任徐玉生,经过协商后答应给控告人补偿款。事后由于控告人没有给原村委主任徐玉生好处费,剩下的170774元补偿款一直扣留不给。
 
     十八后中央一再大力维护社会正义,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可郑州市金水庙里乡镇政府和杲村村的个别官员却滥用职权,违背国家政策。利用手中的特权、利用各种手段威胁老百姓。权为已所用,利为已所谋,情伤透民心,违背党和政府的政策和法律。面对赤裸裸的违法强拆,控告人的合法权利被肆意践踏。如果这种大胆妄为的作法得不到制止和纠正,不但给控告人造成重大损失,也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格格不入。


来源:12365质量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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