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新闻热线   010-52856660 人员查询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河南淮阳“协警”省道夜晚查车 辩称协助“治超


时间:2013-04-16  来源:商务时讯 点击:
公路“三乱”折射淮阳交警监管缺位

 

          

口记者邵春雷乃殿雄

     河南交警似乎陷入了“公路三乱”的怪圈,新乡获嘉县交警多年来违规收黑钱被媒体曝光的影响还未散去,今年以来,记者不断接到一些群众举报反映:周口淮阳县交警部门在境内主要公路上临时设点查车、乱罚款、乱收费现象严重,过往司机苦不堪言,怨声载道。而该县交警队四名协警晚上在省道上查车又被记者碰个正着,带队协警竟然辩称:是协助县教委治理超载校车。诸多乱象背后折射出淮阳交警队伍监管的缺失。

    公路“三乱”无异于拦路抢劫,既损害百姓利益,又败坏政府形象。当地群众呼吁:淮阳是太昊伏羲发源地,旅游和投资资源丰富,然而,交警“三乱”已经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拌脚石。

          

          

    4月9日晚上8点,记者采访途经S329线淮阳段曹河乡东黄楼村,见前方几辆货车停在路边,车灯的光柱闪闪烁烁,记者以为发生事故,遂停车下车查看。发现引起堵车的原因,竟然是几名着制式警制服的人员正在路中间“执法”,现场没有任何检查标识,至少三辆满载的大货车停滞,而一辆车牌号为豫P0513警的警车停靠在路南侧,货车司机正围着交警与之交涉。正在与货车司机交涉的交警,看到记者的相机正在拍摄,挥动手电筒示意货车赶紧走,货车司机面露喜悦,跳上驾驶室迅速开走。

    这辆货车刚开走,后边两辆载沙货车司机也准备驾车离去,记者上前拍照时,却遭遇其中一名执法民警的推搡,该民警厉声记者,“你们是哪的、不准拍照。”并用手捂住记者相机镜头。然后,四名警察趁记者拍摄的空档迅速跳上警车,准备开车驶离现场,却被记者的采访车挡住前路。

    无奈警察只好下车,当记者出示证件后,询问他们是哪个单位、在此拦查车辆是什么原因、有无手续和证件,带队警察的回答让记者大吃一惊:4名身穿警服并有一人佩戴现场执法仪均是淮阳县交警队的协警,没有一位正式交警。记者询问为什么协警上路查车没正式民警带队,协警有没有权利上路查车,领队的“协警”张煜解释称,他们是协助县教委在曹河乡一带查处违法超载的校车,“不信你们可以问一下我们县教委安全办李主任。”
 

    当记者又问其停在警车后边两辆大车的时候,该协警又称,司机是自己老家的亲戚在一块说个事,并不存在上路查车罚款现象。

    记者随后走到后边向司机了解情况,豫P6A888的司机告诉记者,我们是往四通镇送沙子的,我们正常行驶中被后面的警车追上才停靠路边,你们过来拍照时,他们正准备给我开罚单。

    另一辆货车司机甚至向记者表示感激,在他看来,正是因为记者的出现,自己才破天荒地被交警放行了。

    但记者向淮阳县教委安全办李国伟主任打电话求证时,却得到了与协警所说不一样的解释。李主任称:“今天下午5点多我们县教委的同志确实和交警队协警一起在曹河乡联合治理查处违规超载校车,但6点多我们县教委的同志下班后就回去了,他们协警晚上上路查车我就不知道了,也和我们教委没有关系。”

    针对此事,当天晚上,记者通过110指挥中心联系到淮阳县交警队王队长,记者将协警查车的情况向王队长详细介绍,王队长表示:“如果涉及哪位民警,或者协警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该处理谁就处理谁。”但截至记者发稿,始终未接到淮阳交警部门的处理意见。

    据了解,针对个别地方公安机关公路“三乱”问题出现反弹现象。河南省政府、河南省公安厅曾多次下文严查。去年12月7日,河南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交警系统执法执纪教育整顿会议,传达了公安部关于获嘉县交警违规执法问题的通报,提出了规范执法意见,并对全省公安交警系统展开执法执纪教育整顿。凡发生交警上路执法不带执法记录仪、协警单独执法等情况,一经发现,当地交警大队长一律撤职,主管局长一律免职,相关人员则一律清除出交警队伍。

    那么,为何淮阳县公安交警部门的做法却与河南省公安厅的相关规定背道而驰。“协警如此查车,到底是目的还是手段?”采访中,淮阳当地不少群众向记者坦言,由于当地交警“三乱”,已经影响到当地的形象和经济的发展。

    淮阳交警部门何以敢在上级部门三令五申之下,依然我行我素视文件规定如一张废纸?针对此事进展,本报将继续关注。


来源:商务时讯

 


文字友情链接
时代中国 公道网 三农电视台 新讯网 宏法在线 宏法法律 农经视角 三农手机台 三农融媒 农媒融视
农视法宣网
图片友情连接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会员须知 - 免责声明 - 人员查询 - 本网招聘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 截图 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12039657号-6 公安网备 1101053583 国新办证 (2000)78号

《三农观察》常年法律顾问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韩洪

《三农观察》在线投稿 邮箱:420189796@qq.com < a href="http://wpa.qq.com/msgrd?v=3&uin=420189796&site=qq&menu=yes">意见反馈

京ICP备12039657号-6 网络视听许可证(京)字第17062号 增值经营许可证:京B2一20212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