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匡远村村主任保云华私自改变土地用途,据村民反映,有关主管部门不作为是为不知,村主任如此横行乡里鱼肉百姓。试问有关主管部门领导如此关注民生问题?难道国家有关土地补偿规定一纸空文?占地补偿天经地义。请有关部门领导能够切合实际保证村民的合法利益。此次事件值得有关领导关注深思......

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匡远村村主任保云华勾结开发商违背村民意愿损害村民利益事实如下:
尊敬的中纪委领导:
一、匡远村城中村改建中的血与泪:
我村地处县城区,人口2400多人,为城市化建设土地基本占完由政府安排留给我村的安置预留用(口粮)地90多亩。保云华勾结开发商以52100平米房屋换值90多亩的土地开发,村委会公示上说明村民分得面积不要的交开发商处理有两种。一种是开发商和村委会签订合同后即兑款的每平米补偿3500元,第二是等到开盘后兑现的每平米补3800元,共计补偿1.8亿元,开发商一分未兑现,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于2013年2月22日村委会负责人和宜良县公安民警60多人到现场压制村民保护开发商顺利开工并抓走村民赵琼仙。(附90多亩预留口粮用地指标置换公式一份)。
二、农贸市场 官商勾结:
匡远村农贸市场改造与2011年宣传材料《致匡远村委会村民的公开信》村民意见很大,因补偿不合理村民认为改造商场治理脏、乱,差势在必行。但有关部门应把规划方案拿出来,让村民充分讨论自己改造,或合资改造,或招商改造。开发商和村主任签订的补偿方案。一、房屋置换23000㎡。(地下室8000㎡,一、二、三每层5000㎡)。二、货币补偿按6000/㎡计给2012年7月9日至24日县级工作组配合村两委入村进房让村民签字选择补偿方案,结果同意改造和换置的有86%(74%的货币补偿,12%房屋置换),共计1.38亿元的补偿款开发商一分钱未兑现,村主任勾结开发商私自签订了到楼房建至四层封顶后在通知村民认购,如不要房屋者,可三年满时领取补偿金。全村村民没任何人知道和同意过。开发商在建盖中不付补偿金就可挖金淘宝用村民的资源来谋取上亿的利润,于2013年2月18日由宜良县公安出动300多民警强行围堵拆除。(附材料两份)

三、欺压百姓 胡作非为:
匡远村水果批发市场地处黄金地段。在2010年4月8日开发商建盖商住楼时。公安、城管人员40多人强拆了市场内经营铺面20间和场地2亩多给开发商建盖30层商住楼村民500多万元的补偿款近三年无任何补偿和置换,老百姓的事大如天?还是开发商的事大如天?
四、殴打村民,横行乡里:
村主任保云华指使黑恶势力打伤达10人之多,2006年村民马水仙被保云华的哥哥(判过刑)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保云华动用集体的资金支付了30000元(附证据一份),村民赵凤英被保云华等多人打伤经鉴定为轻伤被宜良法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