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讯(米明伟 吕国清)当今社会已进入新媒体时代,近年来,由于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关注度越来越高,网上涉及法院的话题备受关注,法院工作中一些失误被媒体无限放大,为网民质疑和责难审判工作提供了素材。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尽快适应新媒体时代的挑战,不断提升新媒体时代的社会沟通能力,增强应对网络舆情、正确引导网络舆情的本领,为法院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在今年的中央的政法工作会议上,孟建柱同志提出政法队伍要着力提升五个能力,其中之一就是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这项决策非常符合当前形势,有必要对如何提升这一重要能力加以探讨。
一、我对社会沟通能力的理解
社会沟能力是人的五大根本生存能力之一,在这五大能力中,社会沟通能力与自控能力是过程能力,而分析能力是基础,主动思维能力是核心,责任承担能力是结果。沟通能力包括倾听、表达、争辩和设计等多种能力,是一个人综合素质和影响力的重要表现。人们进行沟通的目的包括两方面:一是提高理解别人的能力,二是增加别人理解自己的可能性。社会沟通能力至今还没有一个确切的定义,我个人认为,对人民法院来说,应当理解为人民法院与社会各界人士(包括网民)通过发布信息、互动交流等形式沟通意见、取得理解和信任的能力。党中央对社会沟通能力建设重视,党的十八大设立专门机构了解媒体与网络民意,共收到网民提出的意见建议19万多条,对汇聚全党全国人民智慧,制定出适应时代要求、符合人民愿望的大政方针起了重要使用。最高人民法院早在2009年就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其中就提出要改进和完善网络民意沟通机制。文件要求各级法院积极推行审判、执行信息网络公开制度,加大庭审网络直播力度。并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应参加1次与网民直接交流、沟通、互动活动,广泛听取网民意见;对于了解的民意、听到的反映,可通过在线解答、个别沟通的方式,让群众了解信息,感受人民法院对民意的尊重;完善通过网络及其他各种途径受理群众举报的工作制度,有条件的法院可开设专门的电子信箱,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等。这个意见在新媒体时代并不过时,相反,还应根据形势继续发展和完善。
二、新媒体时代人民法院面临的严峻形势
不管你是否愿意,是否承认,我们已进入新媒体时代,并且新媒体也在飞速发展。新媒体的式样越来越多,让人应接不暇,可以说是无孔不入,其影响是随时随地的,也是巨大。新媒体正无所不在地影响和改变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当然也包括审判工作。特别是微博等新媒体的广泛应用,一起普通案件就有可能在网上掀起舆论风暴。现在中国有五亿多网民,可以说人人都是法院工作的监督员。新媒体信息的强大力量和传播速度不得不让人惊慌,是很具备价值和前途的信息载体。现在是全民记者时代,人人可以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和喜好,自主编辑、发布信息,这些信息并伴随着各种评论瞬间传遍社会乃至全球各个角落。由于新媒体的出现,网络越来越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工作方式,甚至成为一种生存方式,包括重大案件在内的许多重大事件与问题,因为通过网络才得以真相大白,网络监督的力量日益得到网民的重视,也对法院的司法能力和社会沟通能力提出了新挑战。新媒体对法院来说也是一柄“双刃剑”。随着人民群众公正与民主意识的增强,加上录音、录像设备日益大众化、小型化,使网民对审判的监督成为可能,并且逐渐变得无孔不入。一旦出现有关法院的网络事件,应对得当则事件顺利解决;应对不当就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为我们的舆论环境和宣传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带来的正面影响和负面冲击也无法回避。这就要求人民法院既高度重视做好案件本身的处理工作,又切实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不但要善待媒体,还要善用媒体,努力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
三、面对形势要认清新媒体的特点
新媒体是基于互联网的数字化媒体介质,是新技术支撑体系下出现的媒体形态。相对于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而言,其被形象地称为“第五媒体”。如网站、微博、贴吧、QQ、论坛、微信、飞信、手机报等等。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以个人为中心的新媒体已经从边缘走向主流,其中以博客(包括微博)最为典型。 新媒体本身也在不断发展,甚至有人说现已进入“后新媒体”时代,使新媒体的特性越来越突出。这个后新媒体时代以移动性为显著特征,以双向互动、全空间占用性和社会化为明显优势,可以通过多元化的互动推销自己的价值观念。新媒体具有六大特点:一是传播快:传播快如闪电,单位以秒计算。一条信息在网上留存5分钟,就会被转载437次。二是覆盖广。网上空间无限,信息广如大海,涵盖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三是式样多。网上信息转播渠道多样,传播形式多样,包括文字、声音、图像等形式。四是影响大。新媒体的信息传播是双向平视交流,一有不慎,就可能小事吵大、大事吵炸。五是作用强。网络问政,载舟覆舟。媒体舆论具在强大的群集传播能力、社会组织能力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干扰破坏能力,正成为一种强大的软实力。六是管理难。 新媒体是跨平台融合的综合平台,有根无心,事发难寻,力量强大。新媒体具有双面性,它是交换性传播,可以从虚拟世界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的行动,可以使个人行为聚合为群体行为。所以非常难以管理。
新媒体与传统媒体有八大区别:一是新媒体富有互动性、原创性 、创新性,拥有人际媒体和大众媒体的双重优点,而传统媒体缺乏互动性。二是传统媒体是人人选择信息,新媒体是人人发布信息。三是新媒体的传播状态是多点对多点,并且是每个人都能传播,大众传播实现‘小众化’,而传统媒体是一点对多点传播。四是新媒体是近乎于零费用的发布,受众也多为免费的,而传统媒体多是要付费的,免费的较少。五是传统媒体有审查制度,而新媒体几乎没有,且发布的信息与意义无关,评论纯属个人的理解和发泄,让普通人参与成为可能。六是新媒体上网民的网名多是自编的,而传统媒体多是实名制。七是人们依托新媒体可以通过互加好友、注册会员、注册邮箱等方式形成松散的团队,而传统媒体的读者等受众群体凝聚性较差。八是新媒体可以在短时间内造出“草根明星”或“腐败典型”,造星与高尚无关,而传统树立的多是先进典型。新媒体由于准入门槛低,加上受众即可是发布者也可是评论者,参与的主动性、互动性大大增强,因此点多声杂,不像传统媒体那样好从源头上控制。另外中国新媒体在功能上还有新闻、舆论、娱乐的功能突出,而服务功能薄弱的特点。网上社会信息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仇官、仇富、仇警气氛充斥网络,总有人紧盯政府、官员、富人和政法机关发布负面信息并妄加评论,搞舆论有错推定,随意“拍砖”。再就是恶搞成风,搞舆论娱乐化,抓住一点失误丑化政府和政法机关的形象。网络信息其实是社会现实矛盾在虚拟社区的影射,由于人民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各种社会矛盾通过法律程序集中到法院,新媒体对法院工作的影响尤其强烈,人民法院有必要研究新媒体的特点和规律,我针对性地提高在新媒体时代的社会沟通能力。
四、人民法院在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透明度决定公信度,话语权决定主导权,引导力决定影响力。由于新媒体的发展速度和普及程度超乎人们的想象,对法院工作的冲击越来越大,“鸵鸟政策”只会引发“沉默的螺旋效应”,没有人能逃避新媒体的监督。法院要提高责任意识,提高自身的“媒介素养”,切实提高与新媒体打交道的能力,通过夺取话语权提高影响力,才能在新媒体无所不在的环境中更好地发展。对于新媒体对法院造成的在观念、做法、体制等方面的不适应,有必要调整工作思路,在教育培训时补上社会沟通能力这一课,找到人民法院在这方面存在的不足,提高处置网络事件的公信力。我个人认为。当前法院在社会沟通能力方面有“四个不适应”:
一是观念不适应。首先是对新媒体时代风络舆情的理念滞后、认识错位,没有意识到网络也是民意沟通、疏导情绪的渠道,没有意识到网络的强大量,对网络舆情重视不够,对负面信息的危害估计不足,认识不到网上的小问题可能引起大风波,其次是麻痹大意,有的认为自己辖区和现在舆情风平浪静,没意识到外地网民或以后再挑剌。再次是角色模糊,认为应对网络舆情是宣传部门的事,认识不到应对舆情、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是每个法官的责任和义务。
二是方法不适应。不研究舆情传播规律,网络应用技能掌握不好,遇事有畏难情绪,应对舆情无从下手。手段也只停留在封、堵、捂、盖、删等简单的方法。再就是危机意识淡薄,遇事反应迟钝、表态不及时,信息不透明,甚至出现失语、乱语现象。一是不愿说。采用封堵、拒绝、拖延、隐瞒等方法不愿公布真相,引发媒体的质疑和炒作;二是不善说。表现在慌着说、躲着说、急着说、随便说,引发矛盾和炒作。三是不屑说。对网络有抗拒心理,认为我自己不问题没必要辨白。四是不敢说。有了负面信息首先想到的就是删贴,不敢或不会正面回应,往往是越抹越黑。一旦发生问题就手足无措,要么置之不理,推到宣传部门去应对;要么不负责任地乱说乱动,从而引发信任危机,导致局势一发不可收拾。
三是队伍不适应。首先是对宣传工作不够重视,平时缺少应对舆情的培训,宣传干部不但不精干,还身兼数职,应对起舆情来力不从心、顾此失彼,关键时刻拉得出,不一定打得胜。其次是机构单一,没有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布会制度的具体落实人,没有实现法院内部上下级的联动,也没有与政法委、宣传、网管等部门密切合作,基本上是孤军作战,难以形成合力。
四是工作机制不适应。应对舆情的工作制度不健全,民意沟通机制形有虚设,没有舆情风险的预防机制,没有形成风险评估、舆情监控、应急响应、事件处置的一整套长效工作机制。没有落实宣传人员的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没有形成宣传工作网络等。
五、人民法院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的建议
面对新媒体出现的即时化、多样化、复杂化、国际化新情况,面对国内涉法的问题越来也成为社会关注热点的现状(对司法公正关注度排名第二),面对国外敌对势力积极利用网络插手国内事件的现状,在当今社会转型的情况下,大量的社会矛盾集中到法院,法院工作面临的情况更加复杂,困难也更大。部分群众对政法机关有些隐形的偏见或愤怒,一个涉法的网络事件就很可能形成“无利害关系冲突”,形成“网络暴力”从而殃及法院。面对新媒体这柄“双刃剑”,人民法院只能与时俱进地转变思想观念,加强对新媒体时代法院工作规律的研究,着力把握新媒体的传播规律,悉心体察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引导公众情绪,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院权威的声音及时传送到微博等新媒体的各个角落,最大限度增加舆论的“正能量”。笔者认为,在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方面,要通过在“强意识、定战略、搭班子、带队伍、树作风、建机制”上狠下功夫,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培养舆情意识。首先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政治敏感性,增强提高社会沟通能力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加强对舆情规律、网络与审判的关系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和研究,形成与新媒体时代相适应的工作理念,夯实提高能力的思想基础。其次,要强化平等传播意识,积极抢占新媒体阵地,加强官方网站、官方微博等自有媒体建设,掌握与网民沟通的技巧,提高法院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再次,要强化舆情风险意识和监督意识,时刻绷紧办案社会效果这根弦,杜绝事件处置与舆论引导“两张片”的现象。
二是要提高“五个能力”。首先是要从提高法官和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抓起。韩寒说过:中国现阶段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智商和官员们不断下降的道德之间的矛盾 。套用韩寒话来说,当前法院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法官素质的不适应之间的矛盾。打铁还须自身硬,要杜绝网络炒作,要从抓队伍做起,按照中央政法会的要求,重点要提升五个能力:即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队伍拒腐防变能力。这五种能力相互依存,互相补充,其他四种能力提高了,也就为提升社会沟通能力打好了基础。在与新媒体沟通时,要从维护公平正义的角度出发,面对网络舆情做到既得体又有度,做到不盲视、不畏惧、不回避、不狂燥、不失语,在审判中不但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还要做到让社会公认,提高法院工作的公信力。
三是要狠抓阳光审判。要坚持源头治理。公开、公正、公平是避免舆论危机发生的根本,法官不但要精心审判好每起案件,认真制作每一份法律文书,保证案件从实体到程序都不要出现瑕疵。还要有舆情风险意识,一开始就要想到以后公开后的结果。还要开展法院开放日等活动,让社会各界了解法院、理解法院,使那些别有用心的人、想做法院文章的人没有机会。再就是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全程录音录像等网上信息公开的力度,创新新闻发布形式,加强与网民的互动。法院自有媒体除了信息发布功能外,还应具备服务和互动等功能,为网民答疑解惑。
四是要培养良好作风。作风就是学校,就是教员,就是指挥员,作风也会下命令,培养作风说中培养战斗力(林彪语)。一支队伍的作风对能力养成十分重要,提升社会沟通能力也要从抓作风做起。首先要树立新闻意识、应对意识、忧患意识。要从立案开始,一面切实改进司法作风,一面对重点案件建立舆情档案,研判其以后是否可能成是媒体关注的重点而引发舆论危机,做到有的放矢。其次是要树立严谨的作风。每个法官开庭或接待当事人时,都要想到可能会面对到媒体,想到这个当事人可能是发生舆论危机的燃点,意识到如果自身形象不好,或者语言不文明,作风不严谨,就可能成为被炒作的对象。再次,要有敢打必胜的作风。不要患“网络恐惧症”,出了问题不堵不盖,不推卸责任。不能空走程序不解决问题,本来工作上有瑕疵了,就是诚恳改正,如果应对失当(如习惯性执法等说法),很可能引起连锁反应。
五是要加强新闻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法院要通过制度建设提高宣传策划等能力,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减少舆论炒作风险,以制度建设提高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应对媒体也要像其他工作一样,大兴求实务实之风,不能是“出了事说小不说大,对外宣传说好不说差,问责时能上不能下”。还要敢于通过对网络事件的问责来治庸提能、治懒提效、治散提神、治软提劲,用“硬手段”治出“软环境”。
六是要建立长效机制。要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健全领导机制和宣传机构,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组建网宣队伍和宣传网络,将应对舆情列为重点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强化职能、配强装备,建立上下统一的工作体系,打网络上的人民战争。
一要健全培训机制。将网络舆情应对纳入业务培训范围,打造觉悟高、业务能、能力强、作风好的宣传队伍,同时提高全员应对舆还必须的整体水平。加强纪律作风教育,严明宣传纪律,保证关键时刻打得出、打得胜。
二要建立舆情研判机制。深入研究新媒体的特点和定位,通过调研加强对审判工作的舆情风险评估,准确分析研判网络舆情,对于重大敏感案件,在审判和执行中就进行舆论风险评估,及时制定舆情引导预案。
三要建立应急处置机制。搞好舆情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研判,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要通过正面引导、主动宣传,积极掌握话语权,培育自己的意义领袖,占领宣传工作的先机。应对舆情的关键还是解决问题,而不应对技技巧,要保证工作中不失误才是关键,删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四要健全民意沟通机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民意沟通的意见,改进和完善人民法院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机制,健全和创新工作整改情况向群众反馈机制,健全和创新民意转化机制,将防止舆情风险的防线前移。
五是建立舆论引导问责机制。对于新媒体所涉及的事件,要尽快明确责任主体,形成舆论快速回应的责任机制,明确责任人,加强各部门的配合,多层次多渠道回应,对出现问题的追究责任。
六要健全宣传资源整合和与网络主动对接的机制。完善与宣传、网监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互动机制,强化网络外交,主动与重要网站沟通,发展网络盟友和统一战线,在发布、监控和引导上取得外部的支持,保证信息畅通,形成统一、互动、共为的工作体系,掌握网络阵地的主动权。
七是要掌握一定的应对技巧。处置舆情网络事件要从“常、广、早、小、快、真、引、诚”七字诀。“常”就是要将舆情监控做为一种常态化的工作有常设机构和经常值班的人员,提前监控预警,发现苗头和倾向及时处置,避免小热点演变成大热点,新热点拖成老大难、简单热点衍化成复杂矛盾。“广”就是发展壮大网络宣传和评论的队伍,采取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办法,广泛设点,密布监控和应对网络。“早”就是及早发现,掌握主动。发现苗头在第一时间作出回应,启动应对机制,充分发挥“首因效应”,通过主动地表态最大限度平息新媒体参与者和“围观者”的情绪,为自己争取主动。“小”就是一出苗头就及时控制,要善于将小事件放在大背景下观察,提高敏感度,将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快”遇到事件要采取有效措施果断处置,不等、不拖,快刀斩乱麻。“ 真”就是公布真相,信而有征、凿凿可据,谎言终究是见得阳光的,一旦被揭穿就很难弥补。“引”就是对于新媒体暴露出来的事件,要以疏为主,以堵为辅,疏堵结合,有效引导,以情感人,以理服人。“诚”就是不要居高临下,不要为自己表功颂德,要尊重民意,以诚相待,耐心答复,真情互动。
总之,提升新媒体时代人民法院的社会沟通能力是一项系统工程,人民法院要通过与党委、上级法院、宣传部门、媒体以及网民等建立彼此信任的互动关系,不断提高自身的社会沟通能力,共同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队伍建设做出新贡献。
编辑:刘艺 来源: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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