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新闻热线   010-52856660 人员查询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四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将交由村卫生室承担


时间:2013-02-21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 点击:

  据新华社北京2月20日电(记者 孙铁翔) 记者从国务院医改办获悉,国务院办公厅20日正式印发《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据了解,《意见》在保持基层医改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的基础上,从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基本药物使用监管、多渠道补偿机制等七个方面,对基层医改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措施。

    在完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方面。《意见》指出,要坚持以省(区、市)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落实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等制度。

    基本药物使用和监管以及深化编制、人事和收入分配改革方面。《意见》指出,要引导基层医务人员规范使用基本药物,鼓励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收入分配要向工作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等人员倾斜,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在完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以及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方面。《意见》指出,要落实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补助经费,完善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补助政策。要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功能,诊疗科目、床位数量、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要与其功能定位相适应。

    在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以及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监管方面。《意见》指出,要明确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分工和资金分配比例,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对有过度医疗、不合理使用抗生素等违规行为的机构及人员,严格按规定予以处罚;严厉查处没有按照规定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

 


文字友情链接
时代中国 公道网 三农电视台 新讯网 宏法在线 宏法法律 农经视角 三农手机台 三农融媒 农媒融视
农视法宣网
图片友情连接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会员须知 - 免责声明 - 人员查询 - 本网招聘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 截图 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12039657号-6 公安网备 1101053583 国新办证 (2000)78号

《三农观察》常年法律顾问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韩洪

《三农观察》在线投稿 邮箱:420189796@qq.com < a href="http://wpa.qq.com/msgrd?v=3&uin=420189796&site=qq&menu=yes">意见反馈

京ICP备12039657号-6 网络视听许可证(京)字第17062号 增值经营许可证:京B2一20212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