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新闻热线   010-52856660 人员查询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水稻水田除草剂药害补救措施


时间:2012-05-31  来源:农业部 点击:

近期,方正、五常、通河等主要水稻生产县(市)不同程度发生水田除草剂药害,对水稻生长产生一定影响。市农技专家提醒广大稻农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

 

  据了解,药害症状主要表现是水稻心叶颜色深绿,稻秧显着矮缩,较正常水稻矮10厘米左右;水稻叶片收敛展不开,叶片呈筒状,叶色浓绿,分蘖发生慢,分蘖少,较正常情况每穴少5~6个;水稻根系变褐色、新根少,底叶枯死,严重地块根部腐烂,稻秧死亡。不同地块,症状表现类型不同,或某种症状明显,或几种症状混合发生。

 

  农技专家分析认为,有机磷类除草剂(如莎稗磷等),激素类喹啉羧酸类除草剂(如二氯喹啉酸等),磺酰脲类除草剂(如吡嘧磺隆和苄嘧磺隆等),以及含有以上成分的混配除草剂会产生以上类型的药害症状。


 

  市农技专家提出具体补救措施———

 

  排水降低药量。用药量过大的地块,应立即排掉田间灌溉水,数次用新水冲灌。注意单排单灌,避免产生二次继发药害。若水稻叶片上附着过量除草剂时,可用喷灌设备实施机械水洗后,再排掉田间灌溉水。

 

  应用植物生长调节剂,促进水稻生长,缓解药害。可喷施4%赤霉素乳油、天丰素或芸苔素内酯等。

 

  加强田间管理。药害轻时,及时增施速效肥,如喷施腐殖酸和氨基酸类叶面肥,快速补充水稻所需的营养物质,科学灌溉,促进水稻生长,减轻药害危害;出现激素类除草剂药害,如叶片筒状、分蘖迟缓时,可增施分蘖肥。


来源:农业部

 


文字友情链接
时代中国 公道网 三农电视台 新讯网 宏法在线 宏法法律 农经视角 三农手机台 三农融媒 农媒融视
农视法宣网
图片友情连接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会员须知 - 免责声明 - 人员查询 - 本网招聘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 截图 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12039657号-6 公安网备 1101053583 国新办证 (2000)78号

《三农观察》常年法律顾问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韩洪

《三农观察》在线投稿 邮箱:420189796@qq.com < a href="http://wpa.qq.com/msgrd?v=3&uin=420189796&site=qq&menu=yes">意见反馈

京ICP备12039657号-6 网络视听许可证(京)字第17062号 增值经营许可证:京B2一20212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