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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撞死人后逃逸被迅速抓回


时间:2013-01-13  来源:天津网-城市快报 点击:

  本报讯(记者 张清 通讯员 杨毅) 一辆号牌为“吉C55351”的大货车撞死人后“人间蒸发”,警方启动八省市交通肇逃案办案协作机制,跨越吉林、内蒙古、辽宁、河北、北京等多省市最终将肇事者王某某一举抓获。目前,王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1月4日6时40分,京哈高速公路上发生一起惨案,办案交警赶赴现场调查时,仅在京哈高速公路上行85公里处发现一具遭碾压的男尸。随即,办案交警对现场展开地毯式搜索,发现了肇事车遗留在现场的灰色货车前中网碎片。为了尽快查明真相,办案交警当即兵分多路展开追逃。次日,一路办案交警在走访案发地周边村庄和公安派出所后,确定死者系宝坻区霍各庄镇人刘某某。与此同时,另一路办案交警通过货车销售点勘验肇逃车遗留碎片确定肇事车为灰色解放大货车。

  肇事车型确定后,办案交警赶赴河北省秦皇岛站、香河主线站及北京白鹿站和辽宁万家主线站调取监控录像追查肇逃货车线索,最终发现,一辆号牌为“吉C55351”的货车颜色、车型、缺失部位均与现场勘查吻合。

  办案交警立即启动八省市交通肇逃案办案协作机制,协调该车原籍吉林及沿途内蒙古、辽宁、河北和北京等交管部门,当晚锁定“吉C55351”货车正在内蒙古包头市装货。内蒙古交警总队当即责成鄂尔多斯市交警支队控制住肇逃嫌疑车和驾驶人。1月6日,办案交警赶到鄂尔多斯市,将肇事车和肇逃嫌疑人王某某押解回津,王某某对肇逃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王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交警提醒

  出事故应及时报警

  肇事逃逸加重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行人上高速一旦发生意外,如果肇事车辆不存在违法行为,则由行人负全责。但是,车辆肇事后逃逸,也应承担责任。目前,本市在查处交通肇事逃逸事故时,已建立八省市协作联动机制,即便肇事者侥幸逃出本市,在多省市交管部门共同联动下,仍能很快将肇逃者缉拿归案。“所以,发生事故后,车辆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及时报警。”

(原标题:撞死人逃逸,两天后被抓)


来源:天津网-城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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