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于新年来临之际在街头采访市民对2013年最期待什么,有河北市民称希望国家加大食品安全监督力度,让老百姓吃到放心食品。另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12年中国药品市场报告》显示,53.9%的受访者对食品安全状况不满意。(据央视网及中国广播网相关报道)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换句话说,人类生长、经济腾飞、社会进步,时刻离不开食品,离不开安全、卫生、营养的食品。然而,最近几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膨胀西瓜、毒豆芽、毒奶粉、瘦肉精、墨汁粉条、染色馒头、地沟油、食品添加剂、塑化剂、速成鸡……如此种种,真让人触目惊心。如今,53.9%的受访者对食品安全状况不满意,以及市民“吃到放心食品”的新年期待,无疑催动着我们去思考,去行动。
食品安全中频现问题,首要的责任人应该是出售商和制造商,这无可推卸。正所谓“食品企业、良心事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合格、优质食品的生产者,是功臣,也是劣质有害食品制造者,又可能成为罪人”。有句话说得好,“追求利益是企业的天职,但他们不能丢失了人性;企业之间竞争是很激烈,但他们不能向猪肉中注水,不能拿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来开玩笑。”由此可见,决定食品质量和安全的关键因素既不是技术,也不是管理和设备,“而在于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水准。”
食品企业固然有他们应该负担的责任,但国家有关部门也不能从旁而立。这是因为,以人民利益为重,依靠国家法律法规来维护民众健康,本来就是政府应尽的责任。正如学者所言,食品质量的根本好转,有赖于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这也是对政府相关部门公信力的考验。目前,很多机构在食品监督方面确实做了很多工作,但竟然有53.9%的受访者对食品安全状况不满意,这就说明所做的与广大群众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无疑要求政府加大协调监管力度,组建一支严明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提高整治效果。
作为“上帝”的食品消费者,亦应最大限度地得到知情权。因为,只有充分知情,消费者才能作出最有益于自己的选择。更何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本就有相关规定,即“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目前,某些发达国家的食品标签已经附带详细的信息,甚至包括生产者的姓名和照片,这值得我们借鉴。
如同专家所言,“在投资主体逐渐多样,生产方式日益灵活,食品贸易不断繁荣,价值观念呈现多元化的大背景下,通过教育扶持、打击、监管等多种手段,倡导营造诚信、公平、负责任的食品安全生产氛围,显得尤为重要。”与此同时,为了子孙后代,也为了我们自己,更着眼于中华民族辉煌灿烂的明天,就让我们携起手来,通过食品企业、政府部门、消费者多方合力,打造安全、卫生、有质量的生活。
来源:乳业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