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新闻热线   010-52856660 人员查询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农民工市民化"文件起草完毕 放松户籍等成重点(2)


时间:2013-01-09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点击: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此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由于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公共服务覆盖人群扩大,财政支出不断增加。按照现行的体制中央拿一点,各级地方拿一点,而且地方拿得可能更多,也就是说,社会转型的成本地方政府承担得更多,所以地方政府才会感到压力很大。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则对记者表示,从公共管理的角度来看,若不取消户籍制度则无法实现真正的身份平等,也无法真正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他建议,要在全国普遍推行居民制度,逐步取消户籍制度,让人能够流动起来。

  土地问题仍无解

  上述接近国务院农民工联席会议的人士还表示,由于调研中对于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土地问题能达成的共识并不多,比如农民工进城之后是否需要“交地”,“交地”是否违法,若不“交地”如何处理与城市居民的关系等都非常复杂,因此文件回避了农村土地流转等问题。

  上述发改委的人士也表示,现在中央文件中基本上不再提“土地换社保”,“宅基地换住房”的提法,这一做法起于重庆,江苏等地也有效仿,但这一做法的局限在于只能在当地城市郊区,对于跨省流动的外出农民工来说并不可行。

  竹立家认为,土地制度改革就是要“让地转起来”。 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国有或集体所有制度,农民基本被牢牢地固定在土地上,使土地资源和农民的能动性都很难发挥自身的最大效益。

  他建议,可以在全国大规模地推行“地票制度”。地票制度总的来说可以概括为“土地国有、个人使用、使用权允许转让”。 地票制度不改变土地的国有性质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文字友情链接
时代中国 公道网 三农电视台 新讯网 宏法在线 宏法法律 农经视角 三农手机台 三农融媒 农媒融视
农视法宣网
图片友情连接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会员须知 - 免责声明 - 人员查询 - 本网招聘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 截图 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12039657号-6 公安网备 1101053583 国新办证 (2000)78号

《三农观察》常年法律顾问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韩洪

《三农观察》在线投稿 邮箱:420189796@qq.com < a href="http://wpa.qq.com/msgrd?v=3&uin=420189796&site=qq&menu=yes">意见反馈

京ICP备12039657号-6 网络视听许可证(京)字第17062号 增值经营许可证:京B2一20212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