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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七套举办“农业品牌大家谈”


时间:2013-01-09  来源:农业部网站 点击:

  本网讯:1月6日,由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指导,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浙江大学传播研究所品牌研究中心协办,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CCTV-7《每日农经》栏目主办的“农业品牌大家谈”在京举行。

  据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书记主任傅玉祥介绍,此次举办“农业品牌大家谈”,旨在借助行业部门的权威性和电视传媒的影响力,促进我国农产品质量和销量的提升,推进农业品牌的建设与发展,提高优质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他表示,今后将利用CCTV-7农业节目这个优质资源,为农业品牌管理者、专家学者提供交流平台,为农业品牌践行者搭建展示舞台,为农产品提供品牌展台,努力推动我国农产品品牌建设,使中国农业品牌逐步成为中国人的骄傲。

  在探讨如何打造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时,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司长张合成认为,品牌化是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目前我国小麦、水稻、棉花、猪肉、鸡蛋、水产品等12种农产品的产量是世界第一,但在世界市场的竞争力还不够,对世界的农产品市场影响力有限。因此要大力发展品牌农业,特别要发展国家品牌农业。而打造国家农业品牌和创建区域农产品品牌,一要靠市场来运作,二要以企业主体,三要社会参与,四要政府推动。

  据张合成透露,“十二五”期间农业部在推动建设15个品牌农产品市场,努力把它打造成价格形成中心、信息交流中心、科技研发中心、贸易会展中心和物流集散中心,力争使品牌农产品市场既是产业的航空母舰,也是对于产前、产后具有强大影响力的一个舰队,更是一个能够代表国家,影响国内市场,甚至影响国际市场的一个品牌。同时正与各行业协会一起,通过公众影响调查的方式推进区域公共品牌创建,2011年已发布了100个,这些品牌既不是政府评的,也不是评委会哪个专家推荐的,完全是消费者投票的结果。今后还将联合各级政府和媒体,加强宣传,加强推荐,加强美誉度的建设,通过品牌的软实力,带动农民增收,带动消费者的满意度,带动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地理标志审查处处长姚坤提示,农产品品牌是没有法律属性的商标,商标是具有法律属性的品牌,在商标的保护上,依法保护的是商标,而不是保护经济领域的概念品牌,因此企业要着力把品牌打造成为驰名的、公知的商标。而各地的土特产要寻求法律上的保护,也必须把具有特定品质和声誉的土特产上升到地理标志。对于地理标志产业的发展,姚坤认为,地理标志产业是一艘大船,地理标志注册人是船长,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者是水手,商标法是庇护者,中央一号文件是东风,地理标志产业这艘大船在船长的带领下,在水手的努力下,在商标法的庇护下,在中央一号文件的东风吹动下,必将载着当地农民驶上丰收致富的幸福彼岸。

  针对企业如何打造农产品的品牌,浙江大学中国农业品牌研究中心主任胡晓云建议,企业首先要树立传播就是生产力的观念,构成社会各种单位、个人、消费者之间的相关关系,通过传播拥有品牌的资产和价值;其次品牌就是符号,符号就是力量,要赋予农产品独特的符号体系,使其具有差异化,呈现非常鲜明的品牌个性;第三在当今数字化的时代,不仅要根据现有的资源去打造自然条件之下的品牌,更要创造一些数字化的品牌;第四打造品牌坚持是硬道理,不能隔两年就做一个新的定位,要注重持续传播,让整个社会的相关利益者和消费者不仅知道你,还要认同你的价值观;第五优秀企业品牌的最高境界是成为一个优秀的社会公民,要履行好社会责任,做到达则兼济天下。


来源:农业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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