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新闻热线   010-52856660 人员查询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城镇化促农村土改提速 承包经营确权试点或扩围(2)


时间:2013-01-07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点击:

  须避免急于求成现象

  而在土地登记的资金保障方面,上述专家透露,接下来将从土地登记的人员配置、信息系统建设及其他支持方面确定资金筹措的方向。当记者追问未来两年扩围试点的详细城市名单及推广进度时,他表示目前尚未确定,不方便谈论。

  中投顾问房地产行业研究员殷旭飞认为,试点扩围有效的执行和推广需要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及民众的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在其中应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在具体任务执行时,要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分解任务,合理安排进度。在试点的选择上,要科学决策,选取有代表性、土地承包管理机制相对健全的地区,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在协商的基础上取得民众的支持和信任。现行的农地产权制度存在地块不实、面积不准,权利主体不清等问题。选择在此时展开扩围,对建设新型城镇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

  殷旭飞认为,在扩围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地方政府急于求成,甚至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推行的现象。未来两年中,地方政府须因地制宜,在协商的基础上,既满足农民的意愿,又实现扩围的顺利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范围的扩大,有利于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的财产权利和物质权利,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

  与户籍制度改革配套而行

  在新型城镇化的推进过程中,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为重点的土地制度改革面临着另一个难题,就是户籍制度改革。

  殷旭飞直言,对于有能力留在城市的农民,其宅基地和承包经营权可尝试实现上市自由流转,在目前体制下仍然有一定的局限性,户籍制度改革须配套而行。他认为,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界定主要以“户籍”作为标准,但在实际情况中,迁入城镇而未享受城市保障的农户,其作为集体经济成员的权利往往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合理界定集体经济成员权利还需政府加强顶层制度建设,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界定。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等对此开出的药方是,户籍制度、土地制度改革要联动。在户籍方面,先让长期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工能够市民化;土地方面,要提高农村征地补偿,逐步实现农村集体土地同权同价参与城镇开发。他认为,中国实行城乡二元户籍积累的矛盾和问题十分严重,当务之急是把攻坚的改革和阻力较小的改革分头推进,比如目前举家迁徙到城镇的外来农村人口有4000万人,如果能够先让这批人真正市民化,这样既可以减少城市户改压力,也会缓解长期积累的矛盾。

  连日来,多名业内专家、官员在接受中央媒体采访时也透露,未来的土地制度改革将与户籍制度改革配套并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韩俊透露,接下来户籍制度改革的方向是将附着在户口上的福利逐步剥离,逐步突破户籍与福利合一的社会管理制度。分类调整户口迁移政策,逐步让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就业居住地有序落户。逐步全面放开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的落户限制,进一步放宽中等城市户口迁移政策,完善落实大城市现行户口迁移政策。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文字友情链接
时代中国 公道网 三农电视台 新讯网 宏法在线 宏法法律 农经视角 三农手机台 三农融媒 农媒融视
农视法宣网
图片友情连接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会员须知 - 免责声明 - 人员查询 - 本网招聘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 截图 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12039657号-6 公安网备 1101053583 国新办证 (2000)78号

《三农观察》常年法律顾问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韩洪

《三农观察》在线投稿 邮箱:420189796@qq.com < a href="http://wpa.qq.com/msgrd?v=3&uin=420189796&site=qq&menu=yes">意见反馈

京ICP备12039657号-6 网络视听许可证(京)字第17062号 增值经营许可证:京B2一20212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