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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永和县—拖欠烈士抚恤金六十年 试问‘公仆’


时间:2013-01-07  来源:中国民生调研中心 点击:
    近日,本刊接到永和县革命烈士张道荣的孙子张新平反映,为了追讨张道荣烈士的抚恤金,进行了长达六十年的讨要路。
张道荣烈士,山西永和县人,1945年8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 1949年在淮海战役中立特等功,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1950年参加抗美援朝战争。1952年立三等功,1953年1月8日在朝鲜战场牺牲。1953年1月15日中国人民志愿军总政治部批准为革命烈士。并颁发《0090209》军人证明书,司令员贺龙、政治委员邓小平等人签字。1952年的喜报上有陈庚,宋任穷的签字,1951年元旦立功证书,有毛泽东、朱德的签字......
    然而,烈士牺牲,抚恤问题却一直得不到解决。作为张道荣烈士的遗孀赵秀英(张新平的奶奶),1976年为了抚恤金不幸死在讨要的路上;父亲张金才在讨要过程中,遭受民政局局长任建忠凌辱谩骂,多次被推出门外……
据张新平反映,自1999年开始讨要抚恤金至今,先后得到上至中央吴邦国委员长和温家宝总理批示,以及山西省历届领导,如孙文盛、田成平、于幼军、孟学农、申联彬等领导的电话和信函要求永和县政府给予解决,但未果;时任山西省委书记田成平在永和视察时,张和平反映情况,遭到当地执法部门6、7人的挟持;更可气的是在讨要过程中无缘无故受到10天的拘留。 
在2008年7月,永和民政局在档案局找到1953年3月17日的《永和县烈士登记表》,在表中明确填写着烈士冯秉义、黄明有、冯月亮、刘正祥、张道荣等名字,并且明确登记牺牲年龄、级别、部队番号等,同时还有当时抚恤粮食和金额,注明张道荣210万抚恤金。但烈士家属一直没有领到。
    为进一步了解永和政府是否已发放抚恤粮和抚恤金,本刊记者走访了冯秉义烈士和冯月亮烈士的家属,均称没有拿到永和县政府的任何抚恤,很多烈士家属根本不知道革命烈士还有抚恤、优待事情。
    在永和县民政局记者采访了赵慧敏局长和冯林伍副局长,他们说是对张新平讨要烈士抚恤金的事情很了解,但是两位领导表现出来的态度很是不耐烦。冯林伍副局长介绍:经县政府分管民政的毛副县长、民政局赵局长、信访局马局长等人协调,已解决。2012年9月10日下发《关于张新平信访问题的处理意见》(永民发[2012]16号)文件。文件中写着革命烈士的抚恤金已经发放,证明材料就是1953年3月17日的《永和县烈士登记册》。同时,为了改善张新平一家的温饱问题,增加收入,给张新平购买价值两万元的两条母牛。由民政局出资,盖有永和县芝河镇人民政府公章和张新平签订的协议书上第三条,赫然写着‘张新平再不得以此为据上访,否则将追回牛款并诉讼法律渠道解决’。冯林伍副局长表示,给张新平的两条母牛,只是为了改善生活,与烈士抚恤金的事情无关。


来源:中国民生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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