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土地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提高农村土地价格,要让土地收益更多地进入农民自己的口袋。这样一方面可以提高城镇化推进的成本,逼迫各地放慢推进城镇化的速度,从而更加注重土地的集约使用,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另外,农民通过土地制度改革拿到更多财产收益,既可以缩小日益严重的贫富差距,也可以推进其更好更快地融入城市,从而进一步提高中国城镇化的质量。
未来中国的城镇化进程,将处在“后土地经济”时代。各地方政府需要看到,土地不仅是商品,可以拿来买卖,土地以及以土地为基础的城市更是宝贵的资产,需要用心经营,使之增值。在经营土地方面,除了盖房子,地方政府需要在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产业升级等诸多方面下工夫,推动资产价值提升,并从中开辟新的地方财源,形成良性循环。
除了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外,行政等级化的城镇化体系,也在扩大城乡差距和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差距方面推波助澜。城镇化与城市化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却决定了资源和政策的不同投向。中国的城市是等级化的金字塔型结构,从行政级别而言,市可以管县,县可以管镇,镇可以管乡……上下级城市间存在着公共财政、公共资源管理和分配的关系,使得资源和资金可以更多地流向行政等级较高的城市。
城镇分级固然没错,全世界都有不同等级的城镇,但这是自然形成的结果,有着内在的经济逻辑和社会逻辑。中国等级化的城镇体系,是由行政等级造成的,是人为造成的格局。这种等级体系的实质是:资源随权力聚散,而不是由市场定价,这样的流动是以损害弱势地区的利益为基础的。
高等级的城市通过行政手段和等级优势获取更多的资源,日新月异地完善着自己城市的基础设施,改善着本地居民的公共福利。而级别较低的城市,赖以为生的资源可能被剥夺,本应大力改善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福利,因地方财政薄弱也显得遥遥无期。京津和周边的城市差距,无疑是比较极端的例子。北京作为首都,依托行政权力,吸收着周边乃至全国的资源供给,留下的却是贫穷,甚至形成了著名的环京津贫困带。
行政等级化的城镇体系,与政绩考核体制纠结在一起,加剧了大城市与中小城镇间的不平衡。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市长、市委书记的晋升途径和城市的利益关系就变得紧密起来。一方面是政绩的利益,一个城市的发展好坏,可以作为政绩的最好体现;另一方面,高等级的行政官员一般都住在等级较高的城市里,城市的基础设施和居住环境的改善,直接和官员的个人居住环境发生了关系。这使得资源和公共服务更倾向于向高等级的城市集中。
决定中国城市格局的三个基本制度,基本上都是围绕着“唯GDP是从的政绩考核机制”打转。
1953年,联合国发布“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及其附表”,GDP是核心指标,此后,GDP受到部分经济学家追捧。在中国,GDP成为官员考核的重要指标。GDP考核的致命缺陷在于:它仅仅是流量指标,无法反映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是否协调,贫富差距是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环境是否可持续等。从拆迁矛盾到环境问题,从形象工程到群体事件,这些尖锐的社会问题,都可以从既有GDP考核体制中找到制度根源。“唯GDP是从”的政绩考核体制,鼓励官员只注重经济指标的片面增长,而忽视社会的均衡发展;只盯着数字的增长,而忽视民生的幸福;只看到表面的光鲜,而忽视发展带来的巨大社会成本。城市也成了彰显政绩的舞台,大广场、大马路、大景观无处不在,非大不足以说明当政者的丰功伟绩,然而这样的发展,必然是不可持续的。
来源:中国经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