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报告2012》称,按收入法计算的劳动者报酬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近年来总体上呈现下降的趋势,从1998年的53.1%下降为2010年的45%。从国际上看,在成熟市场经济体中,初次分配后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一般占55%~65%。
曾湘泉表示,中国如何进行收入分配改革早已经不是理论问题,甚至在政策层面也不需要进行过多的讨论,关键是一个决心问题。
为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八大报告提出:实现GDP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报告还提出了“两个同步”,即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十八大报告强调,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从国际经验上来看,再分配领域较为直接的手段就是税收。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高培勇将这个过程形容为“劫富济贫”。
高培勇撰文称,现实中“济贫”并不难,只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动用增量就可以实现为低收入者或是困难群体提供支援的目标。但“劫富”却不容易。
中国间接税比例占到全部税收收入的70%,份额不足30%的直接税中企业所得税是大头。本应充当调节居民收入水平的个人所得税所占比重日趋降低。
除了流量环节的个人所得税之外,以房产税为代表存量环节的财产税也可以担当调节收入分配的重任。虽然目前房产税进一步推广仍然没有具体的时间表,但这一税种对于缩小收入差距来说必不可少。
充分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也提上了财政部的议事日程。财政部曾表示,下一步要逐步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构建合理完善的房地产税收制度,有效调节财富分配。认真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研究逐步在全国推开。
“以开征房产税、家庭为单位的所得税等政策的推行,预示着收入分配差距拐点有望到来。”曾湘泉说。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