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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催生出现代农业 自愿是前提不过度干预(2)


时间:2012-12-27  来源:新华网 点击:

  韩国凯认为,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政府不用过度干预土地流转,让农民直接与土地流入方定价、议价,农民自己会算账流转是否划得来。河南滑县有200多个种粮大户,基本都是土地自愿流转,流转价格为每亩地年租金1000元左右,国家粮食直补等惠农资金依然由农民享受。

  “但农民光靠土地租金的收入远远不够,持续增收还要通过让农民土地入股企业分红,通过再分配提高农民收入。”孤店子镇大荒地村党支部书记刘延东说。

  让农民更多地享受红利

  企业和大户增收了,租出土地的农民如何增收?一些专家和基层干部认为,土地流转是个系统工程,必须打出一套“组合拳”,让土地流转成为农民增收的“引擎”。

  “土地流转一定要有产业支撑,不能把农民赶上楼后就不管了。”湖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局长杨孔平说。

  刘延东认为,土地流转的路径应该循序渐进,不应一哄而上,“关键要引导和培育产业支撑尤其是农产品加工业支撑,否则农民的就业和收入难有保障。”

  东福集团整合了一产水稻种植,二产米业加工和三产农业旅游等农业经营项目,吸纳了90%以上的本地农民就业,农民离土不离乡变成“产业工人”,农民年人均收入达1.8万元。

  此外,土地流转集约化不能仅让龙头企业和大户受益,更要带动农民共同受益于规模经营带来的红利。

  湖北春晖集团副总经理潘菊清建议加大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重点解决龙头企业和种植大户融资难问题,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农业。

  “离开农业的农村不叫农村,脱离了农业的加工业和服务业也难以服务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韩国凯说,土地流转后的用途应该避免走偏,对进入农村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税费方面予以更大优惠。

  部分专家还认为,应将土地流转与城镇化、农民增收统筹考虑,统筹考虑农民的“转”与“留”,统筹产业发展和公共建设。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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