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家乡领导帮我们说话,要不是你们为我们作主,我的儿子就白死了……”。2012年12月中旬的一天,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坪坝镇工会帮扶中心接到了一位古稀老人打来的感谢电话。
事情是这样的。该镇团山村四组今年46岁的农民丁远松11月28日下午在武汉武钢家属院二楼施工搭建雨棚时不慎栽倒下来,导致头颅骨破裂,在这危急时刻,一起打工的两个舅弟和同行伙伴火速把他送往普仁医院全力进行抢救,在抢救的同时,其舅段家荣赶紧与建筑包工头范群山电话联系,而范接到电话后不见踪影,致使丁远松一天一夜在医院无人出钱。次日凌晨,段家荣左思右想,想到了家乡为民办实事好事的镇政府工会组织,于是他拨通了坪坝镇工会办公室的电话,镇工会主席王仁国立即召来维权领导小组成员、村支部书记、主任一起商量,决定派经验丰富的食品管理所工会主席殷裕鹏同志、同团山村支部书记、家属一道前往武汉。救命要紧,不得迟延。于是,他们专车直抵普仁医院。殷主席顾不上旅途劳累,一边向武钢派出所报警,一边马不停蹄地赶往武钢派出所,要他们迅速处理此事。派出所负责人把包工头范群山传唤到了派出所说:“范群山他不属于武钢人,我把他交给你们看管。”殷主席对派出所这种极不负责的行为表示不满,当即予以回驳:“当事人范群山不能交给家属看管,这不合法;范群山必须积极与医院配合拿钱救人;你们说范群山不是武钢人这是推卸责任,因为他的建筑工地在贵所所管辖区”。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口战,派出所答应处理。一小时后,当事人范群山拿出5万元到派出所。此时,已是晚上7点,由于丁远松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死者去矣,重在理赔。而后的几天,殷主席一边稳定亲友的情绪,一边与派出所、包工头律师协商处理赔偿事宜。要求范全部承担死者的医疗费、在汉期间的家属的住宿生活费、殡仪费、83岁老母的赡养费,尤其对死者的人身赔偿费要求按武汉市标准索赔。派出所及对方律师对这一要求很不同意,他们认为死者属荆门人,应按荆门市标准赔偿。而殷主席认为,死者虽荆门人,但他在武汉打工身亡,应按武汉市标准索赔。为此事双方经历了8天的口舌“拉锯”战,最终达成协议按武汉市标准赔偿。就这样殷主席为死者按24年计算一共索赔了48万元。
“娘家人”坪坝工会为死者维权讨回了公道,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据悉,近年来,坪坝镇工会为困难职工、农民工维权
来源:东湖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