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宁通讯员王志平)自全国开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以来,天津市东丽区检察院探索建立“办案三联网”工作机制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取得显著成效。
“办案三联网”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横向联动网,与公安机关、本院公诉部门建立联系,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抽派骨干力量专人专办,建成打击体系;二是建立纵向联动网,与市院、区委加强沟通,重大、疑难案件及时汇报上级部门,获取办案支持和专业支持;三是建立办案监督联动网,全面审查和收集有罪、无罪证据,提高说理性,监督立案和侦查情况,及时立案,缩短诉讼时限,确保办案的质量和效果。
今年7月,东丽区检察院受理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胡志刚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经该院审查,2012年3月至6月,胡志刚利用租赁的民房在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情况下,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进过期、有毒有害的食品生产原材料,加工生产肉制品罗汉肚,并对外销售。该区检察院侦监科对此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在讯问犯罪嫌疑人后,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了沟通,再次核查了罗汉肚超标物质含量等数据。经过审查,该院认定胡志刚生产的罗汉肚中使用了铬含量严重超标准的非食用明胶,其行为已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遂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院已成功查办多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批捕涉案犯罪嫌疑人8名,提起公诉2件13人,依法保护民生、维护民利,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