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兰州中院继续开庭审理兰州市交通运输局原局长颜承鲁涉嫌受贿千万元贿金一案。颜承鲁称,他和先于他受审的副手杜明飞历来政见不合,由此质疑杜明飞证实其涉罪的证言大有水分。而继前日庭审要求启动针对颜承鲁口供可能涉及非法取证排除程序后, 颜承鲁的两名辩护人,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王永宏律师,以及甘肃法成律师事务所王亦农律师,共同提请法庭针对侦查机关对多名证人证言的提取可能存在非法取证嫌疑,再次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申请,则被法庭当庭驳回。庭审持续一整天,其间两次休庭累计2小时。王永宏律师至少5次提出办案人员身份、取证方式非法性存疑观点。当晚7时,审判长宣布,考虑到被告人身体状况,决定休庭,15日继续开庭审理。
1 排除对颜承鲁取证非法性
上午9时30分,审判长法槌落下,宣布继续开庭,经询问控辩双方均表示再无新的证据后,法庭宣布:鉴于颜承鲁提出其在侦查阶段所做供述系办案人员采用非法手段取得,但通过之前的证据调查,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未能提供相关证据证实其怀疑,公诉人则出示了体检证明、口供笔录、办案说明,以及被告人饮水休息等图像内容的视频资料等证据。证明并不存在侦查人员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审判长宣布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完毕,要求辩护人开始发表质证意见。
2 颜承鲁称杜明飞证言不足为信
当庭审进程被审判长重新导入示证质证阶段后,王永宏提出,颜承鲁被控所持干股并未实际取得财物,也未利用职权为两出租车行参与新建的公司牟利,即不存在权钱交易行为,自然不符合法律对受贿罪的构成要件规定。因此该指控依法不能成立。颜承鲁更是当庭自曝,在工作上杜明飞历来与自己政见不合,对其个人也有很大成见,因此杜明飞的证言不足为信。
3 他人证言与颜承鲁自证“相左”
随后,公诉人详细出示的一系列包括行贿人、贿款流转银行工作人员,以及颜承鲁之子小颜,颜承鲁为之打招呼的相关公路、交通部门负责人等在内的证人证言。上述证据与颜承鲁前日自辩的“清白史”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主动提出借款”的徐某其实是应颜承鲁“为儿在北京购房很差钱”的要求,特意到银行通过熟人仅持颜承鲁身份证复印件为之办理了存有20万现金的银行卡。收到卡后的颜承鲁因闻听相关机关在调查他,为避风头才退卡但事后又索要现金并收受。而100万的购房款也是颜承鲁主动索要的。小颜则证实,他始终认为徐某的百万购房款是无偿提供的,写借条无非是走过场,抵押房产也是假装的。被颜承鲁极力否认的“打招呼”也被相关部门负责人得以证实。而颜承鲁声泪俱下痛诉曾拿出私房钱救济王某的观点却遭到了王某的反驳,在王某与其妻等人的证言中反映,王某意欲承揽工程有意接近并巴结颜承鲁,并用向朋友筹借和抵押房产贷款所得50万“赞助”小颜买房。后来,颜承鲁却安排人告知其务必承认此款是偿还的借款。
公诉人出示证据完毕后,颜承鲁大呼“全都是假的”,并痛心疾首称有种被朋友出卖的感觉。
来源:兰州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