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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德兴:精神病儿子行凶杀人,父亲袖手旁观


时间:2012-12-07  来源:千龙网 点击:

六旬老人被“武疯子”暴打致死谁之罪?

    儿子精神病发作当街行凶杀人,父亲一旁观望,未施援手,凶手父亲有无罪责?2012年6月12日发生在江西省德兴市的一起精神病人当街打死老人的案件在当地引起了人们的热议。

  2012年11月9日,记者赶赴江西省德兴市新岗山镇新建村对血案的目击证人、案件主办警官进行了采访。

    案情回放:凶手两次施暴,父亲“全程观看”

  2012年11月9日,记者来到了案发地进行实地采访。根据目击村民指认,案发现场位于新建街程龙海菜店门前,记者采访当天临近下午三点,新建街上人来人往,新建街两旁数十栋房屋相连而建,颇有人气,并非僻静之处。

案发现场新建街上人来人往(图中画红圈处为凶案现场)

  说起这起命案的发生,受害人程平老女儿程淑媛就气愤不过。程淑媛说,我父亲被当街打死,责任完全在于凶手叶家保父亲叶细有身上和叶家保舅舅程金福身上,从叶家保第一次打我父亲开始,到第二次返回案发现场,中间间隔的时间有十几分钟,叶家保父亲叶细有始终在现场没有对我父亲进行任何抢救。明明知道儿子是精神病人,明明知道叶家保可能会打死人,叶细有无动于衷,任由叶家保当街杀人。其实,当时只要他一声令下,村民们制止住一个精神病人完全是有条件的。如果叶细有不知道他儿子叶家保杀人,我们不怪他,关键的问题是,他从头到尾一直都在现场看着,为什么不去制止,为什么不去抢救我父亲?

  目击村民齐桂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家就住程龙海菜店对面,6月12日上午10点30分许,我从客厅里看到了邻居程平老躺在程龙海菜店地上,傻子(指叶家保)手上拿了一根木棍走到了程平老身旁,用木棍打了程平老好多下,在整个傻子打人过程中,我没有看到叶细有上前阻拦或者施救。如果当时有男人上前施救,我想程平老至少不会当时就死掉。

  目击村民程长英说,第一次打程平老的时候,我老公程龙海还出去叫过叶家保不要再打人了。随后,叶家保就去追我老公去了。刚开始打两下的时候,程平老没有死,嘴上还哼哼,等到十几分钟后,叶家保返回时才把程平老打死的。从第一次叶家保打倒程平老到第二次返回打死程平老,中间间隔的时间足足有十几分钟,这中间我没有看到有人上前阻拦叶家保也没有看到有人上前去救程平老。叶家保父亲、舅舅都站在外面看,没有人上前搭救。

目击村民(左一)站在案发现场向记者讲述案发过程

  该村支书程有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6月12日上午,我在外面搞计划生育工作,接到我妻子电话后匆忙赶到现场,是我下命令让村里的几个年轻人把叶家保控制住的。

  程淑媛这时插话说,如果当时村支书早到十几分钟,我父亲肯定不会死的。

   警方说法:叶细有已尽责,儿子犯罪与他无关

  未上前施救的叶细有需不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记者采访了程平老被害案主办警官德兴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汤彦晖警官,汤彦晖警官认为叶家保父亲叶细有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汤彦晖警官说,根据我们的前期侦查,叶细有当时让他的小舅子程金福报过警,我们已经查过电话记录,程金福当时打过新岗山派出所报警电话。原来德兴市就发生过精神病人把家里人的头割下来的事情。虽然本案发生前后持续了二十多分钟时间,但我们认为叶细有尽到了一个公民的义务,人在那样的危急情况下,总不能要求一个老人上前与他精神病儿子搏斗吧?经我们调查,叶家保打死程平老的事情,其父亲叶细有也并不存在唆使问题。

  2012年9月29日,德兴市公安局对受害人家属程春凌提出的叶细有涉嫌犯罪的控告作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现叶家保已被释放。

    律师观点:叶细有放任精神病儿子杀人,当追究刑事责任

  叶细有该不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记者采访了北京市开创律师事务所律师郝强律师,郝强律师说,原来北京也发生过精神病人打死人的案例发生,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凶手的父亲自始在场,却没有阻拦行为或者救助受害人程平老的行为。可以这么说,程平老是在他的眼皮底下被叶家保活活打死的。从第一次叶家保殴打程平老开始,到中间叶家保追击程龙海的十多分钟时间里,再到叶家保返回案发现场再次持棍打死程平老,叶细有自始至终没有任何有效的阻止或施救行为,作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阻止其精神病儿子行凶杀人或者寻求他人帮助制止其儿子杀人,是其应有的监护职责。反之,如果叶家保系正常人,叶细有反而没有监护责任,也谈不上追究刑事责任一说。本案中,最为让人痛心的是,叶细有对其精神病儿子是否会杀死程平老一事持放任态度,听之任之,麻木观望,导致血案的发生。

  郝强律师强调说,后来村支书制服叶家保的过程,也能证明叶家保杀人过程并非不可制止。从主观故意来看,我认为叶细有间接故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法学博士生:叶细有没尽到特别监护职责,已构成犯罪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丁小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叶细有作为叶家保的法定监护人,其有一般监护职责和特别监护职责。当面对精神病儿子持棍杀人的危急情况,作为监护人,其就应当履行特别监护职责,对叶家保的杀人行为予以有效的阻止或者对程平老采取施救行为。如趁叶家保追击程龙海的十几分钟时间里将程平老带离案发现场,或者叫上其他村民一起制服叶家保。但令人遗憾的是,本案中,叶细有既没有有效的制止行为,也没有对受害人程平老进行施救,眼睁睁看着六旬老人被当场打死。从叶细有主观故意来看,叶细有对叶家保杀人一事持放任态度,我个人认为涉嫌故意伤害罪。


来源: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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