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新闻热线   010-52856660 人员查询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北大法学毕业生连遭打击杀11岁男童泄愤 被执行


时间:2012-12-06  来源:光明网 点击:

被女友抛弃、创业失败、司法考试落榜,在经历了一系列打击后,30岁的北大法律系毕业生连勇把不满情绪发泄在了素不相识的11岁男孩乐乐(化名)身上。就因为乐乐玩耍时不小心撞了连勇一下,连勇便把孩子骗回家残忍杀害。连勇本人也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死刑。近日,在验明正身后,连勇被执行死刑

  作为家中唯一的男孩,北大法律本科毕业的连勇曾是家里人的骄傲。毕业后,连勇留京工作、创业,但打击随之而来,创业失败,司法考试没通过,看到连勇一事无成,女友也离他而去。为了省钱,连勇独自租住在昌平区回龙观镇定福皇庄村。2011年11月14日下午,因为负担不起房租,连勇外出找房子住。17时许,连勇在回家路上遇见几个男孩在街上踢球,路过时,男孩乐乐无意中撞到他身上。而这个无意的举动,让心情不佳的连勇觉得“连小孩子都敢欺负我”,于是产生了要教训一下男孩的念头。打定主意后,连勇以家里有小乌龟为名,把乐乐骗至其租住地,将孩子勒死后又把尸体掩埋。

  几天后,连勇在孩子家经营的小超市门口上贴了张纸条,写道“想知道孩子在哪里,发短信到158****”。后来有人给他发短信,连勇找乐乐家人要了15万块钱。11月22日,连勇在取钱时被抓。

  案件开庭审理时,乐乐家人当庭表示,不要赔偿,只要求判处连勇死刑。市一中院审理后以故意杀人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判处连勇死刑,并同时判决其赔偿死者家属60万余元。乐乐的家人听完判决难以抑制地哭了出来,而连勇则拒绝了媒体的采访。


来源:光明网

 


文字友情链接
时代中国 公道网 三农电视台 新讯网 宏法在线 宏法法律 农经视角 三农手机台 三农融媒 农媒融视
农视法宣网
图片友情连接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会员须知 - 免责声明 - 人员查询 - 本网招聘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 截图 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12039657号-6 公安网备 1101053583 国新办证 (2000)78号

《三农观察》常年法律顾问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韩洪

《三农观察》在线投稿 邮箱:420189796@qq.com < a href="http://wpa.qq.com/msgrd?v=3&uin=420189796&site=qq&menu=yes">意见反馈

京ICP备12039657号-6 网络视听许可证(京)字第17062号 增值经营许可证:京B2一20212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