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昨天举行的全市区县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现场观摩推进会上,南京曙光国际大酒店的职工方代表与酒店行政方代表就签订新一轮《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进行了平等协商,女职工享受的“特权”还真不少。
女职工争取到了店龄工资
南京曙光国际大酒店现有员工344人,其中女员工186人,占到了54%。由于女职工较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就显得尤为重要。昨天的协商内容涉及女职工产假、哺乳时间、体检等10项内容,刚开始协商的时候气氛还比较轻松,不过当职工方提出店龄工资,即在酒店工作每满1年,店龄工资增加40元时,行政方有些不乐意了,立即搬出了经营成本增长、市场竞争压力较大等原因,并适时把店龄工资“压价”到了20元,但职工方毫不退让,继续坚持40元的“要价”。
双方的协商一度陷入停滞,经过紧急磋商,最终职工方选择了退让,把店龄工资降到了30元。最终行政方决定增加店龄工资,即在酒店工作每满1年,店龄工资增加30元。
工作满1年可办康乐险
哺乳期的女员工享有每天1小时的哺乳时间,但员工代表认为1小时的时间并不方便,双方协商后决定,女员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对1小时的哺乳时间进行累计,集中休息并算劳动时间,但须提前报酒店人力资源部备案。由于酒店行业的特殊性,中午会有两三个小时的休息时间,这个时间回家来不及,但留在酒店也没有合适的场所,经过协商,酒店方将为女员工开设休息室和员工网吧,供女员工休息和娱乐。
此外,酒店还将对女员工进行化妆、美容、形体等方面培训,所需时间酒店方应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所需培训费用也由酒店方承担。考虑到女职工的身心健康,行政方每年都将安排全体女职工到社区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妇科疾病及乳腺疾病的体检,在酒店工作满1年以上的女员工,还可以办理康乐险,这样在患重大妇科疾病时便可得到帮助。
培养更多会谈判的代表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9700多份,覆盖企业4万多家,签订率达到了97%。南京市总工会的工作人员表示,虽然目前的签订率比较高,但协商的内容还有提升空间,下一步将着重培养敢谈判、会谈判的女职工委员会的负责人,从源头上维护好女职工的特殊权益。
来源: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