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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何组织实施?


时间:2019-05-23  来源:中国农民维权网 点击:
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2002年实施)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的村、组指定的地点以书面的形式予以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4]238号)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拨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配合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来源:中国农民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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