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延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四项措施,全力以赴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一是创新管理机制,实行综合治理。大队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将交通安全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作为安全生产监督考核重要指标,建立乡镇政府负责机制,加大对各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考核,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交通安全管理积极性,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二是加强安全教育,规范交通行为。大队要求队属各单位按照分包责任区域,进一步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进家庭、进农村活动,真正让广大群众和中小学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牢筑交通安全第一道防线,切实提高交通参与者遵章守法自觉性。
三是科学调配警力,改革勤务模式。大队在加大路面管控力度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和改进工作方法,推行责任区管理,将辖区乡村道路划分责任区,落实到具体民警,让每一位民警都有自己的“责任田”;民警执勤由主要227省道、219省道、308省道、226省道向县乡道路延伸。同时,加强交通事故安全隐患路段的巡逻管控,严格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积极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四是严查“三无”车辆,狠抓源头管理。针对近年来一些报废和“三无”车辆大量流入农村,加上乡村道路路窄弯多,车辆安全性能差等特点,大队积极组织责任区民警会同各乡(镇)、村干部,对辖区报废车、“三无”车进行清理整顿,狠抓源头管理,向群众宣传报废车、“三无”车辆的危害性,让群众自觉抵制此类车辆流入乡村。
来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