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新闻热线   010-52856660 人员查询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山东颁布食品安全犯罪举报奖励办法


时间:2012-10-16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点击:

  本报济南10月15日电 记者余东明 王家梁通讯员刘冠伟 《山东省公安机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于近日在该省范围内正式颁布实施。《办法》规定,举报奖励分四个等级,最高可按涉案货值金额的8%至10%奖励举报人。对于举报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黑窝点”、“黑作坊”、“黑工厂”等人员以及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的举报人员,按举报奖励额度的上限进行奖励。根据举报线索破获社会危害性严重、影响恶劣案件的,按举报奖励额度的上限进行奖励。每次举报奖励最高金额一般不超过30万元。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文字友情链接
时代中国 公道网 三农电视台 新讯网 宏法在线 宏法法律 农经视角 三农手机台 三农融媒 农媒融视
农视法宣网
图片友情连接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会员须知 - 免责声明 - 人员查询 - 本网招聘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 截图 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12039657号-6 公安网备 1101053583 国新办证 (2000)78号

《三农观察》常年法律顾问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韩洪

《三农观察》在线投稿 邮箱:420189796@qq.com < a href="http://wpa.qq.com/msgrd?v=3&uin=420189796&site=qq&menu=yes">意见反馈

京ICP备12039657号-6 网络视听许可证(京)字第17062号 增值经营许可证:京B2一20212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