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司法局法治服务精准扶贫调研报告
时间:2016-10-28 来源:安徽法制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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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司法局 秦俊国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扶贫攻坚工作作为“十三五”时期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事关全面小康建设大局,已经到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关键阶段。安徽省金寨县作为全国贫困县之一,脱贫攻坚已成为全县最大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如何发挥依法治理在脱贫工作中的作用,以法治保障和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也是依法治国建立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础。为此,我们金寨县司法局创新扶贫措施,采取“法治+”助力精准扶贫,充分发挥法治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作用,积极引导全县困难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贫困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就我局在全军乡梁山村做好法治服务精准扶贫工作,作出如下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梁山村位于位于全军乡西北部,东与梅山镇龙湾村接壤,西与前龙村交界,北与河南省固始县的汪岭村毗邻,长江河沿村而下形成天然省界,境内多为山场林地,位于平原地带的秀水新街是全村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全村总面积为18308亩,其中耕地面积795亩,基本种植水稻、小麦,山场面积14108亩,种植毛元竹、茶叶等特色作物。该村下辖16个村民组,共478户,1960人,其中贫困户106户共计450人,劳动力占52%左右,全村18—45岁之间人群平均受教育水平在初中以上。近年来,由于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科学教育观的逐步树立,教育环境不断改善,子女教育越来越受到重视,拥有高中、大学学历的年青人越来越多。全村共有党员48人,村“两委”成员共5人。2015年底,全村共有贫困户82户,贫困人口257人,其中精准识别贫困户(非五保户)61户,精准识别贫困人口234人。按照五个一批行动攻坚计划,产业就业发展62人,移民搬迁23人,低保政策兜底28 人,医疗救助扶持121人,五包21户23人。2018年底前,逐步实现贫困村摘帽、贫困人口脱贫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1、该村地理自然条件较差,人多地少,土地贫瘠,基础相对薄弱,产业特色不够突出,规模不大,缺乏相应的农业技术服务。
2、地理位置偏远,山路崎岖,交通不便,影响了村民就业、上学、看病等基本生产生活,是村民们的心头病。
3、产业结构失调。梁山村主要是以农业为主导产业,二、三产业较弱,产业比例严重不协调,作为主导产业的农业科技含量不高,农产品普通单一,高附加值农产品匮乏,特色产业链短,市场化、商业化运作能力低。
4、人口素质相对偏低,生活普遍不够富裕,村里有文化、懂技术的年青人大多外出务工,常年留村的大多是中老年人,发展思路狭隘,发展意识不强,“等、靠、要”的心态严重。
5、贫困村法治宣传教育还留有“死角”。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传统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发生巨大变化,农村人口流动速度加快,大量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主要劳动力大量外流,家中仅有老、幼、妇人口留守,贫困户本身法治学习能力薄弱。部分贫困村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够重视,法治宣传浮于表面,导致部分贫困村法治宣传教育还存在“死角”。
三、工作措施
1、强化组织,加强领导。局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为强化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派出1名扶贫专干,负责协调工作开展。同时选派了一名干部扶贫驻村工作,充实了扶贫力量,确保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2、强化联系,迅速对接。在县精准扶贫工作动员会议召开以后,局党组迅速行动,驻村工作组深入梁山村,与当地乡、村干部一道,对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进行了研究和对接,使驻村工作组迅速进入角色、对口扶贫工作迅速进入轨道。随后,局主要领导又率队到村委会、与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等召开了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业务培训和工作座谈会。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县司法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各级精准扶贫相关文件精神,同时组织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详细传达学习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各项文件精神和会议精神,使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充分认识精准扶贫的重大意义,明确精准脱贫目标任务。通过在村委会、学校、村主干道、村民活动广场等显眼地方挂设宣传牌、宣传栏,印发宣传单、公开信,走访农户等形式,深入开展宣传工作,形成打响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浓厚氛围。
4、强化甄别,严格筛选。县司法局驻村工作组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要求,认真研究工作开展方法,结合扶贫工作实际,深入贫困户家中摸底调查。在精准识别贫困户的工作上,坚决做到精准识贫、严格甄别,一是对每户家庭的房屋外观、室内摆设、户口簿家庭成员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二是对贫困户家庭基本信息进行核实,通过逐户走访全面核实贫困户基本信息,逐一核实贫困人口,确保贫困户家庭基本信息的真实准确,乡村干部、农户要在表格上分别进行签名;三是对每次入户调查、家庭住房等基本情况都通过相片、视频文件方式留存,做到一户一档。
5、法治扶贫,强力推进。县司法局坚持把脱贫攻坚各个环节和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建立健全重大扶贫决策、重大扶贫项目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和扶贫政策的使用监管体系。依法推进扶贫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和结果公开,深入摸排贫困村法律需求,建立法治扶贫监督管理机制,定期组织检查督促,加强指导,针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抓早抓小,及时研究,科学处理,确保实效。一是加强法治宣传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脱贫帮扶各个环节和过程,积极宣传本部门(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着力解决法律知识匮乏和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引导贫困群体通过正常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防止发生不必要的矛盾纠纷。二是指导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帮助贫困村党支部加强班子建设,清理发展思路,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基层组织民主管理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和法治化管理水平。三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广泛建立干部学法制度,落实定期讲法工作制度,抓好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四是开展干部入户结对活动。局机关26名干部全部嫁对到户,每季度到户不少于1次,开展法治帮扶和帮扶扶贫。大力开展对贫困户的思想教育和法治教育,教育和引导贫困户主动参与脱贫工作,激发主动脱贫的意愿,发挥其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自身诉求、维护自身权利,防止群众因矛盾纠纷激化、诉累“返贫”。五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作为法治扶贫惠民的前沿阵地,将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多项法律服务内容延伸到村民家门口,直接为群众提供“零距离”规范化法律服务,满足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解决纠纷、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法治需求。协助村民委员会依法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完善村规民约、扶贫项目建设、公民道德等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进基层法治创建工作;建立法治宣传栏、法治图书角、村民法治课堂等,以贫困户为重点对象,多种形式地开展扶贫政策、孝老敬亲、文明新风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活动;建立规范化人民调解室,加强对贫困村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调解技巧;每季度开展全村矛盾纠纷排查1次,特别是掌握脱贫攻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稳定因素,做到一般矛盾纠纷不出社,复杂矛盾纠纷不出村。完善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考核;定期与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走访调查及谈话;组织村干部与家庭贫困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结对帮教,做好他们的帮扶工作,有效降低重新犯罪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开设法律援助申请窗口,认真做好法律援助申请人的接待和初步审查工作,实现“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模式;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为贫困户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和公证上门服务。
通过法治扶贫,进一步增强贫困村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贫困村法治化管理水平,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为保障和促进贫困村顺利脱贫摘帽奠定坚实法治基础。通过法治扶贫,引导村民特别是贫困户树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观念,打通广大群众脱贫致富的思想关节,提高广大群众尊法、守法、用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增加广大群众对精准脱贫攻坚工作的参与度和支持度。
来源: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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