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号召学习右玉精神的同时,右玉县威远镇古城村附近却因私采乱挖大肆破坏河道,植被严重被毁。2016年8月10号记者就此事进行了实地采访。
在进入河道入口处,一块“禁止私采乱挖”的牌子形同虚设,整个河道里坑坑洼洼一片狼藉,没有回填的大坑积水很深,严重危害了当地居民的人畜安全,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中严禁占用河道滩地,二十四条中禁止开采地下资源、河道清淤,第二十五条中禁止采沙取土等多条规定,并与国土资源部2000年的322号文件内容相悖,远处的桥桩因采沙的肆虐裸露在外,违背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17条的第二款规定(远离桥梁200米施工等等)。

频繁出进的超载车辆致使坑洼的道路上尘土飞扬污染严重,况且超载的车辆也在威胁和破坏新修的公路。



采沙造成的大坑致使电力部门无法维护和维修电力设施,违反了电力法中第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距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取土、开挖、堆物等类条款。
另外大量的植被被毁,地理地貌被破坏的面目全非,在这样的生态脆弱区应当限制或者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严格保护植物、沙壳、结皮、地衣等。
就此种种问题,我们走访了各职能部门,我们也走访了各职能部门均未见到领导,各个办公部门的办公室主任也是极力搪塞……国土局的答复是主管人员已到退休年龄,相关文件还未转交。林业局的回复是他们不知道植被被破坏,河道站李姓负责人的答复是去年已让他关停,记者也过来好几波,我们以后会处理。随后记者采访了政府办的李主任,他称对此事毫不知情,但会就我们所提的问题上报此事,可多日后均无任何结果。
私采乱挖现象引发出,土地局、水利局、林业局、公路局、电力公司、治超办等政府职能部门不作为还是监管不力。
在右玉县大力弘扬右玉精神的同时却存在这么一处与右玉精神背道而驰的疮疤,我们政府的监管部门形同虚设,政府官员的态度暧昧,记者将就此事如实报道,并会一直追踪,让“右玉精神”的真相浮出水面,让所有人看到所谓的“右玉精神”。
对此事本网将继续关注。
来源: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