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保温材料的生产和使用环节乱象丛生,由于易燃外墙保温材料充斥建材市场,导致沈阳市皇朝万鑫国际大厦“2·3”火灾、吉林市中百商厦“2·15”特大火灾、上海静安“11·15”高层住宅重特大火灾等接连不断发生。
然而,一次次血的教训病没有唤起一些人的良知,仍有部分小区外墙的保温材料板见火就燃。
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淳五线(经度112.32173、纬度39.031067)这里有一座在建的楼盘,外墙上显示的建设单位是山西宏图。工人告诉记者,这座在建的楼盘叫御龙花园,对面也要施工建设。记者在工地现场随意找了一块保温板,用打火机试着点了一下,保温板瞬间便燃烧了起来。




2009年,公安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要求: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且不应低于B2级。A级指不燃材料,B2级指可燃材料。可燃材料明显不同于易燃材料———在相同条件下不容易被点燃;在短时间内能阻挡小火焰袭击且无明显火焰传播;燃烧速度相对缓慢。
2011年3月14日,公安部消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各地消防部门在进行民用建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时,从严执行国家规定。对已经审批同意的在建工程,应提请政府组织有关主管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拆除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对已经审批同意但尚未开工的建设工程,应督促建设单位更改设计、选用不燃材料,重新报审。
但是,宁武县御龙花园外墙保温材料却仍然一点就着,居民生命安全无法保障,相关的监管单位对此不闻不问,幕后到底潜藏着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是否存在“人情执法”、“保护伞”,记者将继续予以关注!
来源:未知